司过之吏
官名俗称,即饮食录事,掌纠饮食。《称谓录·酒·司过之吏》:“(三国)吴孙浩,饮食录事曰司过之吏。”
官名俗称,即饮食录事,掌纠饮食。《称谓录·酒·司过之吏》:“(三国)吴孙浩,饮食录事曰司过之吏。”
见“内三院学士”。
官名。①西周始置,为辅弼君王的重要大臣。相传周初与太傅、太保并号三公。《尚书·周官》:“立太师、太傅、太保。兹惟三公,论道经邦,燮理阴阳。”春秋沿置,辅导君王,执掌国政,督师征伐。战国后废。西汉平帝元
官名。秦、汉为廷尉副贰,地位相当于列卿丞,为高级审判官员,可代表廷尉参加诏狱会审,或独立决断疑狱、平反冤案,参议案例律条。西汉秩千石,东汉秩六百石。魏晋南朝宋、齐沿置,六品。梁、陈为廷尉卿属官,梁六班
官名。吐蕃官,曰喻寒觅零逋,与整事大相、小整事任国事,总号曰尚论掣逋突瞿。
指皇宫的官署。《后汉书·窦武传》:“武乃白太后曰:故事,黄门、常侍但当给事省内,典门户,主近署财物耳。”《三国志·吴书·华覈传》:“臣以愚蔽,误忝近署。”
参见“将作丞”。官名。隋唐与宋置,属将作监,协助监与少监处理监务。见“将作监”。
官署名。元置,为地方军事机构。至元二十四年(公元1287年)以四万户奥鲁赤改为蒙古都万户府。大德七年后改为河南淮北蒙古军都万户府,秩正三品。后定置都万户一人,秩正三品,副都万户一人,秩从三品;经历一人
官名。简称知州。宋朝地方行政区划州的长官,职掌略同于知府事。官名。宋初分命朝臣出守各州,号知军州事。军指兵,州指民政,为州的长官。见《宋史·职官七·府州军监》。
官名。北魏前期置。属库部尚书,协掌库部曹事务。《魏书·窦瑾传》: “(窦遵)后以善书,拜库部令,卒官。”孝文帝太和(477—499)改制时罢。
蒙古语,意为“守门者”。汉译“户郎”、“户者”。 别译额䦍赤、额兀迭臣。 蒙、元怯薛执事之一,掌宿卫门禁。中书省、宣徽院下也设有玉典赤多人。吏员名。蒙古语,意为“守门者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