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郎官。《后汉书·明帝纪》:“馆陶公主(光武帝女)为子求郎,不许,而赐钱千万。谓群臣曰:郎官上应列宿,出宰百里,有非其人,则民受其殃,是以难之。”故称郎官为星郎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夏官府左武伯中大夫属官,统禁军游击士,负责皇帝临朝及出行的侍卫。下设左游击率中士、左游击倅长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 罢。
旧指君主呼唤属下前来。《左传·僖公三十二年》: “召孟明、西乞、白乙,使出师于东门之外。”
清朝绿营军官副将之别称。清代对副将敬称协镇。参看“副将”条。
卫士职名。唐置,属左右金吾卫,员额六十人,掌皇帝出行时引导仪仗。
官名。明清通政使司之长官。掌司事。明洪武十年(1377)设,一人,正三品。建文(1399—1402)中改称通政卿。永乐(1403—1424)中仍复旧制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,满、汉各一人,正三品
官名。清朝乐部什帮处之属官。“达”乃头领之意,设六品衔二人。分掌演奏掇尔多密乐曲之事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,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三班,普通六年(525) 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八班。陈沿置,拟八品,比秩六百石。武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加官、散官性质的将军,秩第三班。陈沿置,秩
官署名。明崇祯十七年(1644)三月,李自成农民军政府克北京,改原明尚宝司而置,职掌因明旧制。
清朝会审要犯机构之合称,相对于“三法司” (刑部、都察院、大理寺) 而言。凡在京重大案件,先由都察院有关道御史及大理寺左、右二寺官员与刑部承办司会审,此三者即为小三法司。会审后各以供词呈本堂官,由三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