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晋始置,掌护卫之事。南朝宋齐梁陈及北魏、北齐沿置。
明朝巡抚之别称。
官名。元置,为徽政院的副长官。见“徽政院”。
官名。唐朝宫官,视七品,隶宫正。
即“中散大夫”,隋朝讳忠字,故时人修墓志时改中散大夫为此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见“京畿卫戍司令部”。
官名。蒙古语,意为“镇守者”,汉译“宣差”。蒙古国时期在被征服地区所设监治官,掌军民政实权。元朝建立后,路、府、州、县及蒙古军以外军队元帅府、万户府、千户所皆设此职,品秩同各官署正官,地位高于正官。朝
“侍卫亲军步军都指挥使司”简称。
官署名。隋朝东宫置,有率一员、副率二员,掌以宗人侍卫; 又有长史、司马及录事、功仓兵骑诸曹参军事、法铠等曹行参军各一员,行参军六员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 改太子右宗卫为太子右武侍。唐高祖武德五年(6
汉朝选官制度。指官吏任职日久,论资历依次升迁。如《后汉书·陈忠传》,忠原任尚书,“以久次转为仆射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