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染署令
官名。即司染令。
官名。即司染令。
皇后的官属称私官,因其掌管皇后宫中私事。《汉书·张延寿传》:“放取皇后弟平恩侯许嘉女,上为放供张,赐甲第,充以乘舆服饰,号为天子取妇,皇后嫁女。大官私官并供其第。”注:“服虔曰:私官,皇后之官也。”
官名。尚书省二千石曹长官通称。三国魏始置,资浅者亦称郎中,资深者可转侍郎。秩四百石,六品。西晋沿置,东晋康帝、穆帝以后罢。北魏复置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 定郎为从五品中,郎中五品上; 二十三年皆
官名,清朝置,掌备禁城宿卫,兼司袭职考射桃甲。其佐官有副参领。佐领以下,掌辖旗众,稽覈户口俸饷,籍达参领。护军营掌守护宫掖,典导引扈从。前锋营掌习解马、花马箭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四》。
官名。北魏中期由中散官分化出来,专司奏案,地位略高于中散。长期任职于某一曹署者,冠以机构名,如龙牧曹奏事中散、秘书奏事中散等。孝文帝太和(477—499)后期改官制时罢。
官署名。汉朝指郡府所置功曹。其主者由功曹史(掾)也省称功曹,秩百石,总揆众务,职统诸曹,又握群吏升迁黜免之权,在郡守自辟属吏中地位最为尊显。参见“功曹”。本为官署名,但也作“郡功曹掾”、“郡功曹史”的
宋朝贡举考试名。简称“类试”。南宋高宗建炎元年(1127),因战乱举人难赴省试,遂命各路提刑司选官于转运司所在州府举行类省试,每十四人取一。绍兴五年(1135),恢复省试,唯四川仍行类试。七年,由宣抚
官名。见“三司副使”。
武官名的合称,隋置,即武骑尉、屯骑尉、骁骑尉、游骑尉、飞骑尉、旅骑尉、云骑尉、羽骑尉、建节尉、奋武尉、宣忠尉、绥德尉、怀仁尉、守义尉、奉诚尉、立信尉。参看《通典·职官·武散官》。
官名。清朝咸丰十年(1860)设。掌天津、牛庄、登州三口通商事务并天津关税,兼办海防。只颁关防,不加“钦差”名义。遇有要事,准会同奉天、直隶、山东督抚、府尹办理。同治九年(1870)改北洋通商大臣,为
官名。郦道元《水经注》记三国魏景初二年(公元238年)二月帝“遣都督沙丘部监运谏议大夫寇帅五千人,岁常修兹平河岨。”《历代职官表》按:“魏时漕事盖亦郡国自遣官输送,而朝廷遣大夫监之,此即后世巡漕御史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