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代少府所属有采珠玉金银之官,见《汉书·贡禹传》。
官名。金朝枢密院置,掌承受、传宣圣旨,有必须奏请皇帝裁夺之事,则入殿上章题奏,参与省院议事,记所议之事立为“检目”呈复。须赴尚书省议论之事,议论既定,由奏事官与省左右司官共同拟奏,呈复相臣。官名。金置
见“鸿胪丞”。官名。为鸿胪寺卿的佐官(助手),详见“鸿胪寺”条。
官署名。清初“内三院”之一。顺治二年(1645)将原设翰林院裁撤,翰林院官分别并入内三院,原内弘文院遂改称“内翰林弘文院”,长官称“内翰林弘文院大学士”。十五年,内三院改为内阁。十八年复旧制后仍称“内
守期门仆射,即兼任期门仆射。期门即虎贲,期门仆射掌虎贲郎习射。《后汉书·阴识传》:“兴字君陵,光烈皇后母弟也,为人有膂力。建武二年,为黄门侍郎,守期门仆射,典将武骑,从征伐,平定郡国。”
流外官名。唐置,属太子内坊,员额六人,秩流外五品,主序导宾客。
官名。元置,秩从三品,员额二人,为太医院的佐官。
官名。宋置, 见“殿试详定所”。
参见“十威将军”。
官名,西汉置,属御史大夫,位在御史大夫史下,冠法冠,掌执法。见《汉书·萧望之传》,参看“御史大夫史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