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卫寺
官署名。即卫尉寺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 (670) 复; 武则天光宅元年 (684) 又改,中宗神龙元年 (705) 再复为卫尉寺。
官署名。唐龙朔二年(公元622年)改卫尉寺为司卫寺,以司卫寺正卿与司卫寺大夫为正副长官。咸亨元年(公元670年)复旧。光宅元年(公元684年)复改为司卫寺,以司卫寺卿与少卿为正副长官。神龙元年(公元705年)复旧。参见“卫尉寺”。
官署名。即卫尉寺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 (670) 复; 武则天光宅元年 (684) 又改,中宗神龙元年 (705) 再复为卫尉寺。
官署名。唐龙朔二年(公元622年)改卫尉寺为司卫寺,以司卫寺正卿与司卫寺大夫为正副长官。咸亨元年(公元670年)复旧。光宅元年(公元684年)复改为司卫寺,以司卫寺卿与少卿为正副长官。神龙元年(公元705年)复旧。参见“卫尉寺”。
女官名。金设此官,正九品,掌御服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·内命妇品》注。
官名。①北魏道武帝天赐三年(406)曾置,职掌不详。隋炀帝大业(605—618)间又置,属谒者台,员二十,从五品,掌出使。清朝为王公府属武职官员。顺治八年(1651)置,以世职领之。雍正四年(1726
官名。十六国后赵石虎置,地位高于左、右卫将军。《晋书·石季龙载记上》: “(石虎)置左右戎昭、曜武将军,位在左右卫上。”
官名。元明都设河泊所,掌收渔税。其长官为大使、副大使。见《明史·职官四·河泊所》,参看“河泊所”条。
官名。即掖庭丞。官名,金朝置。为掖庭局副长官,佐令掌皇后宫事务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》。
官名。北魏末置,西魏沿置。亦作左厢大都督。《周书·贺拔胜传》: “以(贺拔)岳为持节、假卫将军、左大都督,又以征西将军代郡侯莫陈悦为右大都督,並为(尔朱)天光之副以讨之。”
官名。西晋初置,为尚书省六曹尚书之一。位三品。武帝太康(280—289) 中改名“田曹尚书”。官名。晋置,掌屯田政令。见《通典·职官五·工部尚书·屯田郎中》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参见“雍州丝局”。
唐、宋“知制诰”别称。
官名。见“先锋都统所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