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务长
军阶名。清末新陆军低等官阶之一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官员等级,分三等九级。宣统元年(1909)修订,增司务长等,计十四级。军官冠以某队,军佐冠以某科。为额外军官,阶正八品。
军士名。清末置于新军各营,掌理各种事务。南京临时政府以司务长为额外官佐;国民党政府以司务长为准尉级,与班长同为军士阶层。
军阶名。清末新陆军低等官阶之一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官员等级,分三等九级。宣统元年(1909)修订,增司务长等,计十四级。军官冠以某队,军佐冠以某科。为额外军官,阶正八品。
军士名。清末置于新军各营,掌理各种事务。南京临时政府以司务长为额外官佐;国民党政府以司务长为准尉级,与班长同为军士阶层。
官名。金朝设于掖庭局、太后两宫,掌仓廪出纳薪炭等事,秩从八品。
官名。元置,属武备寺,员额二人,掌对于制造箭矢的原料筋角翎毛质量的判别。
阶官名。金教坊二十五阶之第九阶,秩从五品下。元十五阶第五阶,从四品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教坊官,自从四品始,以下分为二十五阶。从五品下,称协律大夫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参看“教坊”条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见“青海办事长官”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军中给事官。见“军中典官”。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天王府与东、北、翼三王府的属官,分别称为典天炮、典东炮、典北炮、典翼炮。
官名。①唐朝中后期诸节度使置,掌整肃军纪,《全唐文》卷四一三常衮《授张自勉开府仪同三司制》: 都虞候“职在刺奸,威属整旅,齐军令之进退,明师律之否藏”。其职颇重,有继任藩帅者。元帅、都统出征,置中军都
官制用语。即宋朝选人改为京朝官的制度。凡在任选人,取得本路一定员数的帅抚、监司、知州作举主保奏,按本人历任任数和考数,经磨勘合格,授予改官状五份,即赴京等待班引,班引后改承务郎以上官资,即成为京朝官。
官署名。明朝光禄寺所属机构,掌供宫廷所需牲畜之牧养。洪武八年 (1375) 始置,设大使一人,从九品,副使一人,未入流。十年改司牧司。
官名,汉置,俸比六百石,掌虎贲郎值班,朝会时在殿中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,参看“虎贲中郎将”条。
官名。清末地方各省交涉使司之主官。掌主邦交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始置于奉天、吉林二省。正三品。宣统二年 (1910),直隶、江苏、浙江、福建、湖北、广东、云南亦援例续置。官名,清朝置,正三品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