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兵勋
官名。十六国后赵石勒赵王元年(319)置。《晋书·石勒载记下》:“署前将军李寒领司兵勋,教国子击刺战射之结。”
官名。十六国后赵石勒赵王元年(319)置。《晋书·石勒载记下》:“署前将军李寒领司兵勋,教国子击刺战射之结。”
官名。宋朝置于诸州及沿边诸寨,路当险要处亦或置。又有都巡检使、同都巡检使、同巡检使等名目。掌巡检州邑、捕诘盗贼及查禁私贩茶盐之事,以閤门祗候以上至诸司使、将军或内侍充任。若供奉官以下及三班使臣任职,则
见“上名”。
海军同等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其军阶为中校,掌理海军造舰事务。
官名。明朝置于诸王府审理所,一人,正六品,掌王府中推按刑狱之事。
官场用语。宋朝,凡西夏、蕃部部落首领带领族属、马匹,或金朝契丹族投奔宋朝,称归顺。溪峒首领纳土“归顺”,仍主管溪峒职事,称归顺人。
宋朝龙图阁待制简称。
官名。又称“署司矢”。清朝内务府武备院所属毡库之属官。协掌备箭处事。额设五人,食八品俸。光绪三十年(1904)裁一人。
官名。西晋时以卫尉统诸冶令,置南北东西督冶掾,以督察铁冶之事。东晋省卫尉,诸督冶掾亦废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为考功司长官,员一人,以带职朝官或无职事朝官充任,掌覆太常拟谥及幕职州县官、流外官较考之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考功复置郎中、员外郎,遂罢。
京师警察厅内部机构。承司法处之命,分管刑事事项。设巡官二至三人,巡长十一至十二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