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兵勋
官名。十六国后赵石勒赵王元年(319)置。《晋书·石勒载记下》:“署前将军李寒领司兵勋,教国子击刺战射之结。”
官名。十六国后赵石勒赵王元年(319)置。《晋书·石勒载记下》:“署前将军李寒领司兵勋,教国子击刺战射之结。”
官名。西汉武帝太初元年 (前104) 由永巷丞改名,任用宦者,员八人,其一为暴室丞。辅佐掖庭令管理宫女事务。东汉置左右丞及暴室丞各一员。三国魏沿置。北齐置一员,为掖庭署次官。隋朝置二员,正九品。初为掖
官名。清朝三等出使大臣之属官,正五品。佐出使大臣办理交涉事务。参见“参赞”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时期,自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一月八日,颁布《画一现行各省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》(简称《画一令》)至三年(公元1914年)五月二十三日颁布《省官制》止,在这一时期中省的行政机关称为行
参见“大行台”。
官名。金朝枢密院置,一人,正四品,位签书枢密院事下。元成宗大德十年(1306)枢密院复置,三人,后定置二人,正四品。官名。金置,为枢密院长官之一,正四品,位在使、副使、签书之下。与上述长官共掌武备机密
官名。清朝在新疆设的地方官员。掌管田赋。参看“伯克”条。
官名,汉朝王国置,掌导国王以善。《后汉书·百官五·王国》:“皇子封王,其郡为国,每(国)置傅一人,相一人,皆二千石。本注曰:傅主导王以善,礼如师,不臣也。”西汉时王国之傅,也称太傅,成帝改太傅曰傅。见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为高等审判厅的长官。见“高等审判厅”。
官名。清末派驻外国的高级官员。光绪二年(1876)始设。三十三年,定制为正一品,特简。掌处理重大国际交涉事务。无定员,有事权置,毕乃省。其属官有头等参赞官、头等通译官等。参见“出使大臣”。
官署名。清朝湖北之铸钱局。顺治七年(1650)置局,雍正七年(1724)改今名。设监铸官一人,以武昌府同知充任。掌理本省鼓铸事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