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二年(1079),导洛水入汴河,置导洛通汴司,设都大提举总领其事。三年,改汴河堤岸司,仍设都大提举。八年,令隶都水监。
官名。北魏置,详“镇副将”条。
佐吏名。汉置,属司隶校尉,员额一人,主察举百官犯法者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北齐司州亦置此官,见《隋书·百官志中》。
官名。唐朝为节度使府衙内之牙将,统最亲近卫兵,高一级的称衙内都指挥使。党项复州定难军节度使府设此职,至李德明在位时均设置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附设于外蒙古各级审判处,掌检察民、刑事案件,即检察官之职。
官名。清朝刑部所属奉天清吏司副长官。简称奉天司员外郎。乾隆六年 (1741) 设。满、汉各一人,从五品。佐员中掌司事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,刑部改为法部,遂裁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掌管邺城东市的事务,设令、丞为长贰,属司州牧。
清末工巡总局所属机构,掌东西城道路修整工程。
官名。设于元世祖至元九年(1272),掌禁军中的阿速军士。二十三年,归隶前、后卫。武宗至大二年 (1309) ,分属于左、右阿速卫亲军都指挥使司,仍各置达鲁花赤。
官名,汉置,掌开采铜矿、铸铜器。佐官有丞。参看“铜官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