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辽朝置,属文班司。始置于辽太宗会同元年 (938) 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世祖至元十二年(1275),改漕运司为都漕运司。后分设京畿、江淮、济州三都漕运使司。二十五年,京畿都漕运使司分置内外二司,内司仍旧名,外司称都漕运使司,于河西务置总司,临清置分司,领接
官名。又称分守道。明清道员之一。主掌钱谷之事。如再兼某衔者,则更兼管其事。明朝永乐(1403—1424) 年间,常派方面官巡视民瘼,遂定布政司之右参政、右参议分守各属府州县。共设六十道。两京不设布政司
掌管地方迎送守望的小吏。也称堠子。宋代梅尧臣《送李殿丞通判处州诗》:“沙头有堠吏,惴立板方敛。”
官名。①元明清朝廷修书的主持者。负责组织、裁定全书。元朝修宋、金、辽三史,以丞相脱脱为都总裁,又置总裁若干。其后凡官修篇幅较大之书,例以进呈领衔之大臣为总裁。明朝永乐(1403—1424)中纂修永乐大
官名。清朝八旗中掌辖新营房官兵大臣。额设二十四人,满洲、蒙古、汉军每旗各一人。于都统、副都统内特简。任职一年,岁终更代。职掌与“管理旧营房大臣”同。其下属有新营房总管二十四人,章京三十二人,骁骑校三十
官名。唐朝门下省符宝郎属官,置四员,流外四品,掌印符。流外官名。唐代符宝郎所属,员额四人,秩流外四品,专掌各种符。铜鱼符,发兵及易守长用之;传符,给邮驿通制命用之;随身鱼符,用以表明官员等级;木契,为
散官名。金朝置,为司天监散官,属二十五阶之第二十四阶,秩从九品上。元朝沿置,属十四阶之第十三阶,秩从八品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司天翰林官,自从四品始,以下分为(二)十五阶。从九品上,称司历郎。见《
官名。殷朝置。武官,主征伐。《殷虚书契续编》卷三第二二片: “癸酉卜, 贞, 乎 (呼) 多寇伐方”。
官署名。清朝浙江之铸钱局。顺治六年(1649)设局。雍正七年(1729)改今名。设监铸官二人,以同知、通判选充。掌理本省鼓铸事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