县道正
道官名。元置,见“县威仪司”。
道官名。元置,见“县威仪司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预备立宪机构。光绪三十一年 (1905) 令设,次年开馆。掌研究各国政法制度,斟酌损益,编纂进呈。政务处王大臣兼领,下置提调二人,并章京等。三十三年改为宪政编查馆。
唐朝尚书省诸司郎中别称。《唐会要》卷五五《中书舍人》: 宣宗大中六年(852)六月敕,“每选知制诰,于尚书省六行郎中官选择有文学行实、公论显著者,以备擢用,不得偏取前行正郎。”
职衔名。唐朝宰相职衔名义。停知机务即罢宰相职。《旧唐书·太宗纪下》: 贞观二十二年(648)正月“刑部侍郎崔仁师为中书侍郎,参知机务”;《睿宗纪》:景龙四年(710)“崔曰用为雍州长史,薛稷为右散骑常
官署名。宫廷女官六局之一。隋炀帝始置,掌宫中经籍纸笔几案,礼仪起居,宾客觐见等事。设尚仪二人,下辖司籍、司乐、司宾、司赞四司,各分置女官司、典、掌以掌其事。唐朝沿置。宋、金置而不称局。明沿唐制,永乐(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广储司所辖负责杭州织造官员,由司员内奏简。
官名。北宋神宗熙宁七年(1074)置,属刑部,掌助理详复之事。在任满二年,通计历任成四考,有举主二人,许转合入京朝官。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罢。
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,改原兵部车驾司设。掌军台、驿站牌票、贡马各项事宜。辖驿传、销算、配戍三科及捷报处、马馆。置司长一人掌司事,下设承发官一人,科长三人,科员十八人,录
满语官名。汉译为“右通政使”。
① 官署名。隋朝置。掌周边互市之事,设监、副监领其事。畿内互市隶于司农寺,自外互市隶于相关各州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入鸿胪寺,隶每方使者署,为互市监。②官名。隋朝缘边交市监长官,置一人,视从八品,掌
官署名。金朝在各府镇置都军司,掌军率差役,巡捕盗贼,总判军事,并与录事同管城隍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