县尹兼河防官
官名。元置,《元史·河渠志一》载:“至元三年(公元1266年)七月六日都水监言:‘运河二千余里,漕公私物货,为利甚大。自兵兴以来,失于修治。……’部议以滨河州县佐贰之官兼河防事,于各地分巡视,如有阙破,即率众修治,……都省准议”。
官名。元置,《元史·河渠志一》载:“至元三年(公元1266年)七月六日都水监言:‘运河二千余里,漕公私物货,为利甚大。自兵兴以来,失于修治。……’部议以滨河州县佐贰之官兼河防事,于各地分巡视,如有阙破,即率众修治,……都省准议”。
即“长宁宫”。
官名。周朝诸侯行大射礼时的司仪长官。一说即“小司马”。《仪礼·大射》: “司马正适次,袒决遂执弓右扶之出,升自西阶,适下物,立于物间。”贾公彦疏: “案天子有大司马卿一人,小司马中大夫一人。此虽诸侯礼
即“内侍省都知”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属翼王府,员额十二人,官阶为职同总制。参见“典更”。
军中杂职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每军帅四人,官阶为职同师帅,为军帅处理文书事务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春官府司车辂下大夫司车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,以宰相监修国史,其再次任职者则改称提举国史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,罢监修国史,以尚书左仆射提举修国史,左仆射阙,即差右仆射。南宋初因之。孝宗乾道元年(1165),命参知政事兼
官署名。明清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。明洪武十五年 (1382) 置。设监察御史八人。南京都察院亦置,设监察御史二人。在本道外协管左军都督府,在京锦衣、府军右等十二卫,及直隶镇江、太平二府,沈阳中屯各卫,平
即“卫尉少卿”。官名。北魏始置卫尉少卿,北齐称卫尉寺少卿,为卫尉寺的副长官,隋唐至宋沿置。参见“卫尉寺”。
官名。此为突厥语的音译,以称可汗的子弟。位在叶护、设之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