印务札蓝
官名。清至民国时期蒙古各旗置,每旗一人,辅助印务梅伦处理旗务,遇印务梅伦有事故时,由管旗参领或闲散札蓝代理之。
官名。清至民国时期蒙古各旗置,每旗一人,辅助印务梅伦处理旗务,遇印务梅伦有事故时,由管旗参领或闲散札蓝代理之。
(1)军队编制单位。春秋时各国多设有上、中、下三军。后来晋、吴等国曾扩展为五军、六军。《国语·齐语》记齐国以五人为伍,十伍为小戎。四小戎为卒,十卒为一旅,五旅为一军,员额为一万人。历代“军”的编制,人
官名。为北魏中期由中散官中分化出来的专门掌管文书事务的中散官。任职于秘书省、侍御曹的称“秘书主文中散”、“侍御主文中散”。五品中。孝文帝太和(477—499)改制罢。参见“中散”。
官署名。西夏始设,有僧众、护法、出家等功德司。掌管佛教事务。元世祖至元十七年(1280)置,又称功德使司、都功德使司,秩从二品,掌奏帝师所统僧人及吐蕃军民等事,并经管内廷作佛事。三十一年(1294)罢
见“四门博士”。
官名。辽朝北面官,行枢密院官员,在右林牙下。
官名。唐武则天天授二年 (691) 始于诸卫及北衙六军置,员各二人,正六品上,为四色官之一;东宫六率各一人,从六品上。宋初仅存空名未尝除授,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废。武官名。唐置,见“
官名。东汉尚书权重于太傅、三公(司徒、司空、太尉)和大将军。此五官中无论那官执政,都必须加“录”或“参录”。“录”即“掌管”“总领”,“参录”即“参与掌管”。《后汉书·顺帝纪》:“(永建元年)丙戌,太
官名。明洪武十五年 (1382) 于左春坊置,二十五年定为正五品,一人,与右春坊大学士掌太子上奏请、下启笺及讲读之事。不常授,景泰(1450—1456) 间,倪谦、刘定之而后,仅杨廷和一人任之,后不复
政区名。威海卫原属山东省文登、荣成两县辖境,清光绪初年辟为海军基地,二十四年(公元1898年)五月十三日中英订立租借威海卫条约后为英国所强租,至民国十九年(公元1930年)经国民党政府交涉收回,同年十
官名。北齐置。参见“诸冶东道署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