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京提举京城所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掌南京(今河南开封)城壁及缮修等事。设提举、同提举总领所事,秩正七品、从七品; 管勾一员,正八品,掌佐缮治; 受给官一员,掌收支之事; 壕寨官一员,掌监督修造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掌南京(今河南开封)城壁及缮修等事。设提举、同提举总领所事,秩正七品、从七品; 管勾一员,正八品,掌佐缮治; 受给官一员,掌收支之事; 壕寨官一员,掌监督修造。
①官制用语。汉代选拔官吏考试的第二个等级称乙科,在甲科之下。唐代明经分甲、乙、丙、丁四科,进士分甲、乙两科。② 明、清称举人为乙科。指科目的第二等,明清时作为举人的代称。参见“甲科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,每畿置一员,掌本畿行政事务,下设畿正上士、畿正中士以佐其职。正四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名。晋设此官。《晋书·职官志·治书侍御史》:“泰始四年,又置黄沙狱治书侍御史一人,秩与中丞同,掌诏狱及廷尉不当者皆治之。后并河南,遂省黄沙治书侍御史。官名,晋太始四年(公元268年)置,员额一人,品
官名。金朝置,太祖时设谙班、国论忽鲁、阿买、昃回勃极烈共掌国政,以谙班 (大) 勃极烈为首,由弟吴乞买 (太宗) 出任。军出作战,设都元帅,例由谙班勃极烈兼任。太宗时,成为皇位继承者官号。熙宗改制后废
选官制度。清朝官员欲得实缺,需经保举,并于吏部登记,称“存记”,以按班选补。
即长官。《墨子·尚贤中》:“贤者举而上之,富有贵之,以为官长。”《汉书·武帝纪》:“元朔元年冬十一月,诏曰……二千石官长纪纲人伦,将何以佐朕烛幽隐,劝元元,厉蒸庶,崇乡党之训哉?”注;“谓郡之守尉,县
官名。秦、西汉掌知漏刻,主东宫值宿事,职似光禄勋,秩千石。隶太子詹事。东汉主太子庶子、舍人值宿事,隶太子少傅。与太子家令、太子仆并号太子三卿。三国因之。两晋南北朝不领庶子、舍人,掌太子宫殿门卫及赏罚等
官名,西汉置,属乐府。掌纠察缉捕。《汉书·张延寿传》:“又以县官事怨乐府游徼莽,而使大奴骏等四十余人群党盛兵弩,白昼入乐府攻射官寺,缚束长吏子弟。”
官署名。为掌供应天子饮食的机构。战国置。《三代吉金文存》卷二页五三:“上乐(厨), 容参分。”郭沫若《金文丛考》页二一七:“疑厨之异文, 从广朱声,朱声与尌声同部。”
官署名。即右骁卫,唐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 改,中宗神龙元年 (705) 复名右骁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