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京五军都督府
官署名。明朝南京军政衙门之一。永乐十八年(1420)迁都北京后,以原南京行在五军都督府为五军都督府,留南京之五府,加“南京”二字。洪熙元年(1425)复以南京为京师,遂去“南京”二字。正统六年(1441)再定以北京为京师,原留南京之五府,仍加“南京”二字,递成定制。设官品秩均同于北京,而无实掌。
官署名。明置,掌南京卫所、管大教场及江上操备等事;城门管钥,由中府掌管。其官有左右都督、都督同知、都督佥事等官。见《明史·职官五·南京五军都督府》。
官署名。明朝南京军政衙门之一。永乐十八年(1420)迁都北京后,以原南京行在五军都督府为五军都督府,留南京之五府,加“南京”二字。洪熙元年(1425)复以南京为京师,遂去“南京”二字。正统六年(1441)再定以北京为京师,原留南京之五府,仍加“南京”二字,递成定制。设官品秩均同于北京,而无实掌。
官署名。明置,掌南京卫所、管大教场及江上操备等事;城门管钥,由中府掌管。其官有左右都督、都督同知、都督佥事等官。见《明史·职官五·南京五军都督府》。
官名。明清置。详见“工部侍郎”。
官名。宋朝殿试举人,初考官先定试卷等第,封弥后交复考官再评。又设详定官,负责就初考官和复考官所定等第,选择确定,事毕即罢。金朝于详定所置,掌详定律令。官名。宋设此官,为枢密院编修敕令所提举的下属官员,
见“正印官”。
伎术官名。元置,属太史院,秩正五品,员额一人。
官名。南诏官,与坦绰、久赞谓清平官,决国事轻重,犹如唐朝宰相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邮政总局各处置,相当于副处长。
满语官名。即清朝“总管内务府大臣”。
官名。三国吴置,为史官。与左国史同掌修国史。多以他官兼领。见《三国志·薛综传》。官名,三国吴置,与左国史共掌修国史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薛综传》:“右国史华覈上疏曰:臣闻五帝三王皆立史官。”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八品中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见。
分曹侍御史的合称,晋置侍御史九人,分十三曹治事,其曹名如下:一、吏曹,二、课第曹、三、直事曹,四、印曹,五、中都督曹,六、外都督曹,七、媒曹,八、符节曹,九、中垒曹,十、水曹,十一、营军曹,十二、法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