卖盐官
官名。金朝置。掌贩卖食盐以佐军用。曾设在阳武。
官名。金朝置。掌贩卖食盐以佐军用。曾设在阳武。
官名。即左尚令。
官署名。全称为三省户房国用司。南宋孝宗乾道二年 (1166) 置,总管全国财政。设制国用使以宰相兼,同知国用事以参知政事兼。五年罢。宁宗嘉泰四年 (1204) 再置。开禧二年 (1206) 改名国用参
官名。清朝都察院属官。初,十五道中仅河南、江南、浙江、山东、山西、陕西六道授给印信,其掌印者称掌道,一般监察御史称协道;湖广、江西、福建、四川、广东、广西、云南、贵州八道为不给印的空衔坐道,由六道掌道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内侍省为长秋监时置,为长秋监次官,从五品,用士人。官名。隋置,为长秋监的副长官。见“长秋监”。
低级武官称弁,类似今天班排长。
武官名。战国秦置。辖两个五百主,兵千人。《商君书·境内》: “二五百主,将之主,短兵百。”
官名。北齐太子左卫坊属官,从七品上。
官名。金朝始置,为文散官,从九品以上。元朝沿置,改从八品,敕授。明朝为从九品,勅授。清朝为从九品封赠。官名。金元明清皆置,为文阶官。金为从九品,元为从八品,明清均为从九品。参看《金史·百官一·文官九品
官名。清末陆军部承政司之长官。宣统二年(1910)设。掌承政司事。
官署名。清末民政部疆理司所属二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。掌府、厅、州、县区划变更及增置,核办官地收放,民地买卖注册等事。置员外郎一人主持科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