卑狗
官名,汉时对马国等置此官,类似中国的丞相、宰相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乌丸鲜卑东夷传》:“对马国,其大官曰卑狗,副曰卑奴母离……至一大国,官亦曰卑狗,副曰卑奴母离。”
官名,汉时对马国等置此官,类似中国的丞相、宰相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乌丸鲜卑东夷传》:“对马国,其大官曰卑狗,副曰卑奴母离……至一大国,官亦曰卑狗,副曰卑奴母离。”
官名。见“某国详稳司”。
官名,汉置为大司马属官,掌选署功劳等。《后汉书·王霸传》:“及光武为大司马,以霸为功曹令史,从度河北。”
官名。清朝八旗护军营之将领,额设二人。与直班护军参领共同掌管率领直班兵士以宿卫。下属前锋校二人、前锋十八人。
官署名。明朝置,隶户部。设大使一人,正九品,副使一人,从九品。掌收存各布政司、应天府及南直隶各府州解到绵布、银朱及各种药材、染料等物。官库名。明置,掌贮银朱、黄丹、乌梅、藤黄、水银诸物。都由浙江等省每
官署名。又名鞍辔局。明朝内府所属厂局之一。宣德二年(1427)置。置掌厂太监一员,贴厂、佥书无定员。掌营造军器。万历三十三年(1605)后,以营造火药铳炝之事归王恭厂。宫廷造作机构。明置,署在京师东南
官名。唐朝十六卫将军之一,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右屯卫将军置,二人,从三品,佐右威卫大将军掌宫禁宿卫,督其属。辽朝亦置,为加官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属燕王府,员额一人,官阶为职同监军。参见“典厨”。
官名。元置,为典瑞院的副长官,秩正三品,员额二人。
官署名。清末大理院分设机构。宣统二年(1910)颁《法院编制法》,规定距较远或交通不便之省份得于高审厅内设大理分院。次年,大理院奏请于甘肃、四川、云南、广东四省筹设,辖地如总督。未及成立,清亡。
商朝外服诸侯君长统称。为商朝名义上的属臣。主要指侯、伯、任 (即男) 等。与殷正百辟对应。参见“殷正百辟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