宦官职名。明置,见“御马监”。
官名。辽朝北、南两枢密院中丞司之长官。下置左、右中丞、侍御等职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置,见“东省特别区域高等审判厅”。
即“巴牙喇甲喇额真”。
官署名。明朝锦衣卫所属机构。成祖时分原锦衣卫镇抚司为南、北二司,北司专掌诏狱。宪宗成化 (1465—1487) 间始置北镇抚司印,狱成专达皇帝,不须通过锦衣卫官,锦衣卫官不掌诏狱者亦不得干预其事。
清朝吏部之处分制度。凡官员因过失被撤销所存记的职衔和记录等,称注销。如笔帖式京察一等,记名以理事、同知、通判用者,再遇京察,若列入二、三等,即将记名注销。再如官员有四次以上奖叙,如因过抵销一二三次者,
即“南京留守司”。
①即“尚书右仆射”。②即“行台省尚书右仆射”。参见“行台尚书仆射”。官名,汉置,俸比六百石,掌虎贲郎习射。虎贲郎包括:虎贲中郎、虎贲侍郎、虎贲郎中、节从虎贲,皆掌宿卫侍从,均无定员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
官名。即西域副校尉 省称副尉,西汉宣帝地节二年(前68)初置,属西域都护,秩比二千石,助西域都护卫护西域。东汉沿置。官名,汉置,位低于将军,与都尉官俸相同的武官,掌屯兵,主征伐。副校尉官级官俸略低于校
官名。即职方员外郎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职方员外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