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家长
清朝山西、陕西等地边外蒙古地方编户之头目。乾隆二十二年(1757)设。於种地民人内择其诚实者充任,辖十家。专司查报偷窃为匪及来历不明者。其上有总甲、牌头等头目。
清朝山西、陕西等地边外蒙古地方编户之头目。乾隆二十二年(1757)设。於种地民人内择其诚实者充任,辖十家。专司查报偷窃为匪及来历不明者。其上有总甲、牌头等头目。
官名。北齐设置,为长秋寺的佐官,位次于卿。见“长秋寺”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属太常寺。掌社稷、祠祀、祈祷并听舍祭器等物。设令、丞领署事,秩从六品、从七品。曾设直长一职,章宗明昌三年 (1192)罢。承安三年(1198),设祝史、斋郎一百六十人。完颜永济大安元年
官名。①兵部头司兵部司次官。隋文帝开皇六年(586) 始置一员,掌本曹籍帐,侍郎缺则代理曹事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 罢,后又置兵曹承务郎行其职。唐高祖武德三年(620) 复旧,置二员,一掌武官贡举及
官名。殷朝武官。参与田猎征战。《殷虚文字丙编》第七六片: “乎(呼)多马逐鹿,隻(获)。”
官署名。① 明朝户部十二清吏司之一。洪武二十九年 (1396) 改原北平部而置,设官及职掌均无变化。建文 (1399—1402) 中罢,改户部十二清吏司为四清吏司。成祖即位,复旧制。永乐元年(1403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 属文类科目。大历六年(公元767年)诏举,郑珣瑜等人及第。
见“勋武前锋五职”。
官名。汉代廷尉的掾属之一,掌廷尉奏事。《汉书·路温舒传》:“廷尉光以温舒署奏曹掾。”
官名。春秋战国诸侯国置。后宫宦官之长。掌后宫政令。《礼记·月令》: “命奄尹、申宫令、审门闾、谨房室,必重闭。省妇事,毋得淫。”郑玄注:“奄尹,主领奄竖之官也。于周则为内宰,掌治王之内政宫令。”官名。
学校名。明洪武八年(1375)置,十五年改称中都国子监。详见“中都国子监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