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四家博士
博士为学官,掌讲授经学。东汉置博士十四家,开办太学。《后汉书·邓张徐张胡列传·徐防传》:“汉承乱秦,经典废绝,本文略存,或无章句。收拾缺遗,建立明经,博征儒术,开置太学。孔圣既远,微旨将绝,故立博士十有四家。”注:“《汉官》曰:光武中兴,恢弘稽古,《易》有施、孟、梁丘贺、京房,《书》有欧阳和伯、夏侯胜、建,《诗》有申公、辕国、韩婴,《春秋》有严彭祖、颜安乐,《礼》有戴德、戴胜,凡十四博士。”
博士为学官,掌讲授经学。东汉置博士十四家,开办太学。《后汉书·邓张徐张胡列传·徐防传》:“汉承乱秦,经典废绝,本文略存,或无章句。收拾缺遗,建立明经,博征儒术,开置太学。孔圣既远,微旨将绝,故立博士十有四家。”注:“《汉官》曰:光武中兴,恢弘稽古,《易》有施、孟、梁丘贺、京房,《书》有欧阳和伯、夏侯胜、建,《诗》有申公、辕国、韩婴,《春秋》有严彭祖、颜安乐,《礼》有戴德、戴胜,凡十四博士。”
官名。宋置,见“翰林院”。
官名。宋朝诸城寨皆置,掌勾考簿书并通治民事。
官名。清末外务部之副长官。宣统三年(1911),改外务部侍郎设。正二品,特简。佐大臣掌理外交事务。民国改称外交部次长。
简称“执事”。①指各级官府内有具体职务之官员,相对于散官而言。《隋书·百官下》:“居曹有职务者为执事官,无职务者为散官。”《六部成语注解·吏部成语》: “办理何项事务之官即谓之何项执事。”②指祭祀时主
官署名。北宋徽宗重和元年(1118)置,掌讨论强兵富民之法。以宰臣提举,详定官以侍从充任,下设参详官、检讨官。宣和元年(1119)废。
官名,汉魏时东方不弥国置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乌丸鲜卑东夷传》:“东行至不弥国百里,官曰多模,副曰卑奴母离,有千余家。”
官名,汉置,为郡县佐官,佐掾掌货币盐铁事。其后,隋朝以前多沿置,隋以后废。参看“金曹掾”条。
“典签”别称。南朝权势极重。《南史·齐武帝诸子传》载当时人称: “诸州唯闻有签帅,不闻有刺史。”详见“典签”。南朝时典签的异称。见《宋书·松滋侯子房传》、《梁书·江革传》。
官名。① 唐僖宗入蜀后神策新军五十四都各置为统兵官,亦称都将。五代、宋朝为禁军步军诸都统兵官,领副都头及十将、将虞侯、承勾、押官等属官。②县役通称。清梁章巨《称谓录》卷二六 《各役·都头》: “唐代尝
官名。元置,属奎章阁学士院。秩从二品,员额二人,掌为皇帝进讲史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