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即太府寺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 复名太府寺。官署名。唐龙朔二年(公元622年)改太府寺为外府寺,以外府寺正卿与外府寺大夫为正副长官。咸亨元年(公元670年)复旧。参见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设在中都。掌解典诸物、流通货币。官长为使、副使,秩正八品、正九品。下设勾当官、攒典。官署名,意即设在中都的国有当铺,掌典当。其官有使一员,正八品,副使一员正九品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》,参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职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镇一人,从三品,副参领充,简放。掌考查全镇战具军火等事。
官署名。(1)北洋政府设置,属内务部。依照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官制,其职掌为:一、地方行政、经济;二、地方自治团体,其他公共团体的行政、经济;三、选举;四、贫民赈恤;五、罹灾救济;六、贫民习艺所
官名,两汉皆置,为官之副长官,西汉属少府,东汉属大司农,掌佐官令择米、舂米、作干糒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少府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三·大司农》,参看“官令”条。
官名。北周东京小司寇上大夫的省称。静帝大象元年 (579) 置,为东京 (今河南洛阳) 秋官府长官,长孙平任职时与小宗伯赵芬分掌东京六府事,后听命于东京小冢宰。正六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 罢。
官署名。明朝专指少数民族地区归附地区所置的卫所,包括都司。以当地少数民族首领为都督 都指挥、指挥、千百户、镇抚等,并赐给敕书印记。明代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置的地方行政机构。以少数民族首领为其世袭长官,称都
官名,即军候,为“曲”的长官,统一曲兵,位低于校尉。西汉吴王濞置。《汉书·吴王刘濞传》:“王专将其兵,未度淮,诸宾客皆得为将,校尉、行间候、司马。”《后汉书·百官一·将军》:“其领兵皆有部曲。大将军营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九品中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见。
使职名。唐肃宗至德二载(757) 特置,以礼部尚书李岘、兵部侍郎吕湮为使,与御史大夫崔器共按陈希烈等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