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爱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区长

区长

官名。(1)北洋政府时期山西省设置,由省委任,直属县知事,为有给职。主要掌理县署委办事件,督饬村长办理行政事务。(2)国民党政府设置,一为县以下的区署的主官,辅佐县长总理全区政务。参见“区署”。二为市政府所属区公所的主官,主管本区政务,其应办事项为:一、区民大会决定应办事项;二、区民代表会议交办事项;三、区预算、决算编制事项;四、区财政收支及公款、公产、公营事业管理事项;五、市政府委托办理事项;六、其他依法令所定应办事项。区长法定由区民大会选举之。惟在举行区长民选前,隶属于行政院的市,区长由内政部委任;隶属于省政府的市,区长由省政府委任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审判处处长

    官名。北洋政府时期;热河、察哈尔、绥远三都统府审判处及库乌科唐镇抚使公署审判处的主官。参见“热、察、绥都统府审判处”与“库乌科唐镇抚使公署审判处”。

  • 宣训卫尉

    官名。南朝宋置,为高祖皇太后三卿之一,掌宣训宫禁卫,职比卫尉。见《宋书·王敬弘传》。

  • 奚路都统司

    参见“都统司”。

  • 右千牛府

    官署名。唐高宗显庆五年(660)改右府置,龙朔二年(662) 改右奉宸卫,后定名为右千牛卫。参见“右千牛卫”。

  • 文庙奉祀官

    官名。清末国子监之职官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。掌文庙典礼事。七品、八品、九品官各二人,咨补。

  • 太子左司议郎

    官名。唐置,见“太子司议郎”。

  • 牧民

    治理民众。以牧人养畜,比喻人君或官吏管理民众。《管子·牧民》: “凡有地牧民者,务在四时,守在仓廪。”

  • 内省使

    官名。辽置,见“内省”。

  • 助防

    官名。南朝梁、陈置,为边远州属官,有以侯爵担任者。见《梁书·张缅传》、《陈书·岳阳王叔慎传》。

  • 笔砚祗候郎君

    宫廷给使名。辽置,属笔砚局。见“著帐局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