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即鸿胪寺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鸿胪寺。官署名。唐龙朔二年(公元622年)改鸿胪寺为同文寺,以同文寺正卿与同文寺大夫为正副长官。咸亨元年(公元670年)复旧。参见“
同“内城巡警总厅卫生处”,参见该条。
官名。隋朝门下省尚食局置四员,正七品; 炀帝大业三年(607) 沿置六员,为尚食奉御副贰,改隶殿内省。唐朝殿中省置为尚食局次官,五员,正七品上。宋朝存其名而罕除授。金朝宣徽院尚食局置一员,位副使下,正
官名。掌理土圭的标准,以测日影,测量土地,选择居住,建立邦国之地。《周礼·夏官》:“土方氏,上士五人,下士十人,府二人,史五人,胥五人,徒五十人。”“掌土圭之法,以致日景。以土地相宅而建邦国都鄙。以辨
周朝天子所命卿大夫士。又分内命夫和外命夫,内命夫指在内宫供职者,外命夫指在朝廷任职者。《周礼·天官 ·阍人》: “凡外内命夫、命妇出入,则为之辟。”1、指古卿、大夫和士。2、指宫中和朝中的大臣。因其为
官名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时,迁都北京,于南京官置,一人,从七品,仍掌司言责,纠劾百官,稽察南京兵部之事。
①官名。周朝置。掌国家财政计划之长官。《礼记·王制》: “司会以岁之成,质于天子。”郑玄注:“司会,冢宰之属,掌计要者。成计要也。质,平也,平其计要。”《周礼·天官》有司会,冢宰属官,中大夫二人,下大
官名。即“河南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宫观官名。宋徽宗政和(1111—1118)中,天下州郡遍置神霄宫,以郡守兼管勾、通判兼同管勾。钦宗靖康元年(1126)罢。南宋避高宗赵构名讳,改称。
即“枢密院副都承旨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