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军五校士
犹言北军五校官兵。东汉北军有校(营),五校为屯骑、越骑、步兵、长水、射声,其长官称校尉。《后汉书·马援传》:“明德皇后既立,严乃闭门自守……后拜将军长史,将北军五校士、羽林禁兵三千人,屯西河美稷,卫护南单于。”
犹言北军五校官兵。东汉北军有校(营),五校为屯骑、越骑、步兵、长水、射声,其长官称校尉。《后汉书·马援传》:“明德皇后既立,严乃闭门自守……后拜将军长史,将北军五校士、羽林禁兵三千人,屯西河美稷,卫护南单于。”
1、汉朝的考试题,根据难度分为甲、乙、丙三科,丙科的试题最容易。《汉书·儒林传序》:“(平帝时)岁课甲科四十人为郎中,乙科二十人为太子舍人,丙科四十人补文学掌故。”2、考试成绩的第三等。《史记·张丞相
官名。见“会同馆”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冬官府司金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职掌参见“司金中大夫”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属太常寺,由太史令兼领。以太卜局丞为长官,掌诸卜筮等事务。官署名。北齐有太卜局,掌管卜筮。见《隋书·百宫中·太常》。
元代工部所属机构。至元二十四年(公元1287年)以札马刺丁率人匠成造撒答刺欺,与丝紬同局造作,遂改组练人匠提举司为撒答刺欺提举司,秩正五品。以提举一人为主官,下设副提举、提控案牍各一人。
官名。宋置,掌河渠之事。《宋史·河渠志一》载:至和二年(公元1055年)十二月诏“以……殿中丞李仲昌提举河渠,……勾当河渠事杨纬同修河决”。
国民党政府制度,凡官吏及其他依法令从事于公务的人员统称为公务员。公务员包括下述三类人员:一是官吏。官吏仅是公务员的一种,凡称官吏者即是公务员,但为公务员者未必就是官吏。二是自治行政人员。指自治行政机关
官名。麴氏高昌国民部次官,协助民部长史处理本部事务。如被派遣至诸城相监检校,则称“城令”。
假以节杖。汉朝指大臣临时持节出巡。三国魏、蜀、吴沿袭此制,然非临时性,无论在外掌军、在朝秉政,权臣均得假节,实际已成为一种象征地位的政治待遇。至晋朝,地方性军事长官分为都督、监(军)、督 (军) 三等
旧指宗室王公死后予以追加封爵。清制,如孙子承袭祖父爵位,其父母已故,即可追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