副贡
清朝五贡之一。乡试中列入副榜之生员准做贡监。康熙元年(1662)曾停贡,十一年仍开贡例。
科举制度中贡入国子监生员中的一种。乡试中副榜者例准贡入国子监肄业,称为副贡。
清朝五贡之一。乡试中列入副榜之生员准做贡监。康熙元年(1662)曾停贡,十一年仍开贡例。
科举制度中贡入国子监生员中的一种。乡试中副榜者例准贡入国子监肄业,称为副贡。
①官名合称。秦朝指给事殿中的尚冠、尚衣、尚食、尚沐、尚席、尚书。隋朝指内官尚宫、尚仪、尚服、尚食、尚寝、尚工,炀帝置为女官六局之长。唐朝沿置,以称宫官尚宫、尚仪、尚服、尚食、尚寝、尚功,又称诸尚书,为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掌军器坊兵马之事。置详稳、都监等职。
官名。元置,为宁徽寺的佐官,见“宁徽寺”。
官名。北齐置,员二人。属太子门下坊斋帅局。负责东宫警卫及侍卫太子。
官名,汉置,俸比六百石,掌值班虎贲郎,朝会时在殿中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
满语官署名。又作“绰尔齐衙门”。清朝专习满洲、蒙古吹歌处。
官名。五代置,掌监狱警卫。见《历代职官简释·牢城遏后指挥使》。
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一人。
清代生员名目之一。康熙时因筹饷需要,特许由捐纳而取得府州县学生员的资格。此种生员称为例生或饷生,不久即行废止。
村自治组织的议决机关。北洋政府时期,山西省于民国十一年(公元1922年)实行“村自治”,依照《修正山西县村制简章》的规定,凡满百户的村庄或联合若干村庄在百户以上的,编为一村;因情形特殊,不便同别的村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