副宰相
1、宰相之副。
2、指御史。《汉书·朱云传》:“御史之官,宰相之副。”
1、宰相之副。
2、指御史。《汉书·朱云传》:“御史之官,宰相之副。”
爵位名。为太平天国后期设置的六爵之一,简称为燕。见“六爵”。
官名。清朝内火器营之长官。额设一人,正三品,于营总内拣补。在火器营掌印总统大臣、总统大臣统领之下,掌内火器营训练之事。
官名。唐开元十一年(公元723年)建太原为陪都,天宝元年(公元742年)改为北京;上元二年(公元761年)罢北京之称,嗣又复为北京。其所在的政区,在隋为太原郡,唐初改为并州,开元十一年(公元723年)
官名。①东宫官。唐高宗龙朔二年 (662)置为左春坊内直局长官,员二人,从六品下,掌符玺、伞扇、几案、衣服之事。北宋存其名而罕除授。金朝东宫宫师府置,正七品。②散阶名称。金海陵王天德 (1149—11
文书名。清朝奏折之一种,凡以某一事件奏知皇帝之奏折即为“专折”。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职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军一人,正三品,正参领充,简放。掌考查全军法律。唯平时不编军,故不常置。
即宦官,也写作阉官,又称太监、老公,为宫中帝后的侍从官员。《后汉书·五行志四》:“(和帝)七年九月癸卯,京都地震。儒说奄无阳施,犹妇人也。”
①爵名。《孟子·万章上》:北宫锜问曰:“周室班爵禄也,如之何?”孟子曰:“天子一位,公一位,侯一位,伯一位,子、男同一位,凡五等也。”魏、晋以后,始依封国规模,分郡公、县公、乡公、开国公、开国郡公、开
周朝诸侯依时朝见天子的制度。《论语·先进》: “宗庙之事,如会同。”《周礼·春官·大宗伯》:“时见曰会,殷见曰同。”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(477—499)中尉无曾任此职,并为使持节、侍中、都督南征诸军事、征西大将军,是总率诸军讨伐青、徐等地的统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