副军医官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职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标一人,正四品,协参领充,奏补。掌督理本标卫生医药等事。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职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标一人,正四品,协参领充,奏补。掌督理本标卫生医药等事。
官名。秦朝属治粟内史。西汉初隶大农令,武帝太初元年(前104)以后隶大司农。东汉置一员,六百石。主受郡国漕谷,管理国家粮仓。三国沿置,魏六百石、七品。两晋、南朝皆沿置,梁、陈隶司农卿。北魏仍隶大司农。
官署名。清朝銮仪卫所属六所之一。顺治十一年 (1654) 设。掌扇炉、瓶盂、星拂、斧钺、静鞭、品级山。置掌印冠军使、掌所事云麾使等官,下设扇手、斧钺二司。
官名。明清都察院专差御史之一。明朝设巡视仓场御史、提督京通二仓御史,不时巡查。清朝沿设。初差一人,其后差、停不定。雍正五年(1727)定京、通仓各差一人,乾隆四十三年(1778)增差内仓一人。因巡仓御
官名。宋朝初年,皇帝选三班使臣以下或内侍武干亲信者为卫士,以防不虞,赐佩带橐鞬及御剑,称御带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,改称带御器械,选诸司使副充任。掌轮番宿直,或出领外任。仁宗景祐二年(1035),令
即“辛者库”。
官名,简称御史,汉置,掌执法,为御史大夫下属官员。《汉书·萧望之传》:“(御史大夫萧望之)知御史有令不得擅使,望之多使守史自给车马,之杜陵护视家事,少史冠法冠,为妻先引。”注:“如淳曰:《汉仪注》御史
公府诸曹之一。东晋初,晋元帝镇东丞相府有中兵等十八曹,后又置直兵等七曹,直兵曹主丞相府直属之兵,设直兵参军以掌曹事。东晋末期刘裕为相,合中兵、直兵置一参军,称中直兵参军,分曹则仍为中兵、直兵二曹。南朝
官名。见“公府马曹”。
官名。宋置,见“转运使”。
假以节杖。汉朝指大臣临时持节出巡。三国魏、蜀、吴沿袭此制,然非临时性,无论在外掌军、在朝秉政,权臣均得假节,实际已成为一种象征地位的政治待遇。至晋朝,地方性军事长官分为都督、监(军)、督 (军) 三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