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都官司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见“部官司”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见“部官司”。
官名,汉置,掌守郡国在京城的官邸。类似今天各省驻京办事处的处长或主任。《汉书·朱买臣传》:“初,买臣免(官),待诏,常从会稽守邸寄居饭食。拜为太守,买臣衣故衣,怀其印绶,步归郡邸……守邸与共食。”
官名。西汉分属大司农及水衡都尉。督领地方均输官,转运调剂郡国贡输之物,以节省运往京师的费用,减少物资损耗,并可从中谋利。东汉省。官名。汉代水衡都尉(掌京畿税收货币)和大司农(掌全国物资货币的管理)都置
官署名。宋朝太常寺置,掌太医之事。
官署名。明清中央及地方官署之办事机构。掌理往来文移之事。其中央官署宗人府、都察院、通政司等设有,各设经历一人办理司务。地方布政使司、按察使司、府设有。亦各设经历一人办理司务。间有掌理衙署之内部事务者。
即“额哲库哈番”。
官名。史在古代本为记事记言之官。《周礼》春官之属有太史,则掌天象、历法。汉代太常的属官有太史令及丞。汉初的太史令兼有修史之责。东汉时秩六百石,掌记天时、星历、良日、时节、禁忌、瑞应、灾异诸事,有丞一人
官名统称。宋朝诸州府录事参军(简称录事)、司户参军(简称司户)、司理参军(简称司理)、司法参军(简称司法)等统称。录事掌本州府官府庶务,纠察诸曹稽违及州院或府院户婚狱讼; 司户掌户籍、赋税仓库受纳或分
官名。秦汉之际楚怀王改秦郡守为郡长。《汉书·高帝纪》: “(怀王)以沛公为砀郡长,封武安侯,将砀郡兵。”颜师古注引韦昭曰: “秦曰守,是时改曰长。”官名,秦汉间楚怀王置,为一郡之长,即秦汉之郡守、郡太
官名。明洪武二年(1369)置为翰林院属官。正七品。十四年革。
官署名。北周武帝天和二年(567)立,置学生十二人,文学博士四人。还置有学士,职司教授。学生多为大臣子弟,亦有大臣带职入学,皇太子亦曾在此受教。其学在露门左侧,因露门又称虎门,故亦称虎门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