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曹参军
见“曹官”。
见“曹官”。
官名。五代后梁太祖开平二年(908)于崇政院置二员,选有政术文学者为之,寻改为直崇政院。参见“崇政院”。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尚书省左司置,掌吏、户、礼三部奏钞。
官名。唐太宗贞观三年(629)置于诸府、州,一员,从九品上,掌教授医学生及医疗民疾。玄宗开元元年(713)改称医学博士。其后间或废省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设丞。掌供宫廷丝织品。隶太府寺中尚方署。
官名合称。即左、右神策军护军中尉,详各条。
宋朝取士方法之一。徽宗崇宁三年(1104),罢州郡解试及礼部试,州学、辟雍取士皆由县学上舍中选拔,称为升贡。县学按外舍、内舍、上舍逐等升补。县学上舍选升州学,州学选升京师辟雍。宣和三年 (1121)
参录、分录尚书事之意。《宋书·百官上》:“晋康帝世,何充让录表曰:‘咸康中,分置三录,王导录其一,荀崧、陆晔各录六条事。’然则似有二十四录,若止有十二条,则荀、陆各录六条,导又何所司乎?若导总录,荀、
官名,为东园主章令之副,佐令掌大材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,参看《东园主章令》条。
官名。秦置。入汉因之。函谷关、武关、玉门关、阳关皆置。掌守卫关隘,稽察行人,征收关税。其中函谷关尤为重要。西汉文献凡称关都尉而不冠地名者,皆指函谷关都尉。当时重视关都尉人选,或以才能,或以大臣子弟、皇
官员任用限制之一。此制实行于明初,见“回避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