减年
官制用语。宋朝磨勘制度的一项规定。凡官员磨勘转官,皆有规定年限,如须四考或五考,若获朝廷特恩,得以减少一定年数,发给公据以资证明,称减年。实任年数加减年达到规定磨勘年限,即可提前转官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磨勘制度的一项规定。凡官员磨勘转官,皆有规定年限,如须四考或五考,若获朝廷特恩,得以减少一定年数,发给公据以资证明,称减年。实任年数加减年达到规定磨勘年限,即可提前转官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见“盐运使公署”。
凡指黄门官诸宦者。汉置,掌侍从。《后汉书·襄楷传》:“今黄门常侍,天刑之人,陛下爱待,兼倍常宠。”
官名。唐朝置于边疆地区,掌安抚边民。北宋或置,掌招降、安抚、讨伐之事。南宋初多置,节制一路或数路兵马,招抚陷金军民。官名。南宋有此官,不常置,掌招降抚慰。见《宋史·职官七·招抚使》。辽代南面边防官中有
官名,掌供天子咨询。《礼记·文王世子》:“虞夏商周有师保,有疑丞。”《尚书大传》:“古者天子必有四邻,前曰疑,后曰丞,左曰辅,右曰弼。天子有问无以对,责之疑;可志(记)而不志,责之丞。”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流外三品蕴位。掌木局事务。
西夏诸王位之一。在师位、中书位、枢密位以上。
官署名。辽朝南面官,掌延昌宫汉人军民之事。亦称“延昌宫汉人行宫都部署司”。置都部署、副都部署、同知等职。
官名。金大定二十年(公元1180年)于尚辇局设收支都监,掌给受之事,秩正九品。泰和四年(公元1204年)设同监,大安二年(公元1210年)省。
官署名。元朝管理道教事务之机构,设于各县,掌理道人词讼。凡遇道人与百姓发生词讼,则与地方官府共同处理。
中央政治委员会所设专门委员会之一。见“中国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