军需少监
海军同等官。其军阶为少校,掌理海军军需事务。
海军同等官。其军阶为少校,掌理海军军需事务。
任地方官,与朝官、京官相对而言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王昶传》:“昶虽在外任,心存朝廷。”
官名。清朝侍卫处之职官。顺治元年(1644) 设,由侍卫中遴选。初无定员,乾隆三十六年 (1771) 定员六十人。掌理侍卫事务。
将官名,金朝置。为军中主将或主帅,掌领兵征伐。神翼总管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①官名。殷朝始置,掌管家务和家奴。西周、春秋沿置,为王室总管·掌王家内外事务,传达君王王后之命。后为官吏通称,百家之长称太宰或冢宰,卿大夫家臣之长称家宰,卿大夫采邑总管称邑宰,都邑长官如中都宰,以及膳
官名。即太子左内率府副率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左内率府副率。
官名。隋朝光禄寺置为良酝署长官,二员,从八品,文帝开皇三年 (583)改隶司农寺,十二年复隶光禄寺,炀帝大业三年(607)增为正七品。唐朝沿置,正八品下,掌供五斋、三酒。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。明洪武八年
见“玉牒所”。
特种司法人员选拔机构。北洋政府时期,称东省特别区域的法官为特种司法人员,其甄拔由“甄拔特种司法人员委员会”执行。委员会设委员长一人,由司法总长充任;委员六人, 监试委员一人, 均由司法总长选任。凡有下
明代宦官衙门司礼监的附属机关。专管营造龙床、龙桌、箱柜之类。设掌作官一人,散官十余人,由司礼监监工年老资深者挨转。
官名。清沿明锦衣卫之制,于銮仪卫置右所,以掌印冠军使一人为主官,下设擎盖、弓矢二司,分掌伞盖、仪刀、弓矢、枪戟之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