军职
官制用语。五代、宋朝军中各级统兵官统称。北宋初不序品位,不入杂压。徽宗政和四年(1114),始定殿前都指挥使在节度使之上,殿前副都指挥使在正任观察留后之上,马军都指挥使、马军副都指挥使在正任观察使之上,殿前都虞候、马军都虞候、步军都虞候在正任防御使之上,捧日天武四厢都指挥使、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在正任团练使之上。其余军职仍不序品位、不入杂压。
官制用语。五代、宋朝军中各级统兵官统称。北宋初不序品位,不入杂压。徽宗政和四年(1114),始定殿前都指挥使在节度使之上,殿前副都指挥使在正任观察留后之上,马军都指挥使、马军副都指挥使在正任观察使之上,殿前都虞候、马军都虞候、步军都虞候在正任防御使之上,捧日天武四厢都指挥使、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在正任团练使之上。其余军职仍不序品位、不入杂压。
官名。清末近畿陆军督练公所长官。光绪三十三年十二月(1908)置。一人,正二品,特简。掌近畿第一、三、五、六各镇陆军的管理、训练事宜。宣统二年(1910)省。
战国时齐国经过考选和训练的步兵之称。因其持戟,又称持戟之士;又因其驻防于五都,又称“五都之兵”或“五家之兵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冬官府司水中大夫属官,佐司水中大夫、小司水下大夫掌本司事务。北周武帝建德二年(573),省六府诸司中大夫,以下大夫为长官,遂成为司水司次官。宣帝即位,复置六府
官名,汉置,为汤官属官,掌监饮食。见吴式芬、陈介祺《封泥考略》。
民国时,坊的常设监察机关,由坊民大会选举产生,监察委员三至五人。负责监察坊财政,纠举坊长及其他职员违法失职事项。
官名。宋朝初年御史台置,员二人,专治狱事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废。官名。宋初置,属御史台,专管审讯刑狱案件。元丰改制以后罢废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保氏置,北周沿置。地官府师氏中大夫属官,掌规谏皇帝之任,下设保氏上士以佐其职。正四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参见“保氏”。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有保氏下大夫
见“日历所”。
官署合称。隋朝陇右牧所属军马署,每牧置仪同及尉、大都督、帅都督等员。
官名。清末地方交涉使司之属官。协助办理交涉事务。分一、二等,一等正六品,二等正七品。官名,西汉置,东汉省。掌翻译,其长官为令、丞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·典客》:“属官有行人、译官、别火三令丞。”《后汉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