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茶炭库
官署名。北宋置,掌供给宫城及诸宫宿卫禁军茶炭、席荐等物,设监官,以三班使臣充任。
官署名。北宋置,掌供给宫城及诸宫宿卫禁军茶炭、席荐等物,设监官,以三班使臣充任。
官名。又称南河河道总督。清朝督理江南河道之最高长官。总督江南河道,掌理黄、淮汇流入海,南北运河泄水行漕及瓜州江工,支河湖港疏浚、堤防之事。雍正七年 (1729) 改总河设,驻清江浦,并设副总河一人襄理
吏名,汉朝边郡置候官、候、燧,属郡都尉,掌侦察敌情、报警边事;如发现敌人来,则以烽火报警。燧有长,上承候长之命,下有兵卒若干人。见《居延汉简》、《敦煌汉简》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司市置,北周沿置。地官府司市司长官,员一人,掌市场的管理、收税及核准度量,并兼管钱币的铸造。下设小司市上士以佐其职。领均工中士、平准中士、泉府中士等官属。正四命。
官署名。明初于各省置,掌一方军政。洪武八年(1375)俱改为都指挥使司或行都指挥使司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正三品,隶中政院,掌江南没入赀产课赋,以供内储。设于武宗至大元年(1308)。置达鲁花赤、都总管、同知、副总管各一员。下辖平江、松江、建康三处提举司。官署名。元至大元年(公元1308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直属于省政府。行政院为统一各省地政机关,于民国二十五年(公元1936年)三月十四日公布《省地政局组织通则》,规定各省设置地政局,管理全省地政事项。设局长一人(亦可由民政厅长兼任
公府诸曹之一。东汉始置,属太尉府。东汉太尉府有掾属二十四人,尉曹主卒徒转运之事。
宋代吏人授官的一项规定。即“年劳补官法”,见该条。
清朝对非宗室封王者之称呼。此外,凡削去宗室籍之王亦视为民王。如雍正四年 (1726),廉亲王允禩被削宗室籍,革去黄带子 (清宗室之标记),易为民王。
即亲卫,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 改,隶鹰扬府,唐朝复名亲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