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签司
官署名。明太祖洪武三年(1420)于各王府置,掌文书处理。九年罢。
官署名。明太祖洪武三年(1420)于各王府置,掌文书处理。九年罢。
官署名。元朝地方监察机构。由提刑按察司改立,为江南十道监司之一,隶江南诸道行御史台。参见“肃政廉访司”。
官名。宋置,为引进司长官,掌臣僚、蕃国进奉礼物及引导外宾之事。其佐官为副使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为工部长官,员一人,以两制以上官充任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罢,工部复以尚书为长官。
周朝诸侯之长。《尚书·周书酒诰》:“越在外服、侯、甸、男、卫邦伯。”《召诰》:“周公乃朝用书命庶殷,侯、甸、男邦伯。”指州牧、州刺史。《书·召诰》:“命蔗殷,侯甸男邦伯。”注:“邦伯,方伯,即州牧也。
官名。北魏少府所属有中尝药监,秩从五品下。
官名。东汉置,属卫尉,与公车司马丞并为公车司马令副职,员一人,秩三百石。主宫阙门禁,警戒非常。官名,掌宫南阙门兵禁,戒备非常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二·卫尉》。
官名。清朝太仆寺之属官,即左、右翼马厂之长官。清太仆寺所辖马厂分为左、右两翼。左翼设于独石口外都石山之北,右翼设于山西大同边外丰镇厅境。康熙四十四年(1705),定左、右两翼马厂各设总管一人,正四品。
见“肃政廉访司”。
官名。清末新设官署或办事机构职官。一般为总办副职,意即协助办理。其品秩视机构而异。
官名。主祭天。《管子·幼官》: “令曰 :‘以尔壤生物共玄官,请四辅,将以礼上帝。’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