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① 清末陆军部军需司所属三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。掌本部直辖各镇、各学堂及军营工程建筑,管理陆军所属官有财产,并筹备制造军用器具。置科长、科员、录事。②清末学部会计司所属二科之
宫中女官名。隋炀帝始置,为尚食的属官,掌廪饩柴炭。员额二人,秩从六品。其下有典二人,从七品;掌二人,从九品。唐沿置,司正六品,典正七品,掌
官署名。又称“左官”。战国周王宫廷内掌供应饮食的机构。《洛阳故城古墓考》第二三二·a鼎刻铭有“宫左私(食)官”之名。
官场用语。清制,凡公文由两人以上联合署名者称“会衔”。
官名,北洋政府设置,见“乌里雅苏台参赞”。
官名,东汉末年曹操置,掌参与谋议丞相府军事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卫臻传》:“会奉诏命,聘贵人于魏,因表留臻参丞相军事。”
官制用语。或仅称“迁”。指官员调动。《商君书·农战》: “常官治则迁官。”详见“迁”
官名。东汉置,亦作使匈奴中郎将或匈奴中郎将。监护南匈奴单于,参预司法事务,并助南匈奴防御北匈奴的侵扰。员一人,拥节,秩比二千石。设官府,官属不固定,随事而置,主要有副中郎将、副校尉、司马、从事、掾史等
即“释教总制院”。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所属清漪园之主管官。兼领静明园、静宜园。掌三园管理、修缮、器皿陈设及属官迁除奖罚事。乾隆十六年(1751),改瓮山、金海为清漪园,置总管大臣,无员限,由皇帝特简。官名。清代合称北京西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