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仓令
官名。即太子典仓令。
官名。即太子典仓令。
因犯罪被罢官。《晋书·石崇传》: “伏待罪黜,无所多言。”
即“治书侍御史”。《梁书·武帝纪上》:“副子生南台治书道赐。”
官名合称。唐朝节度使、州郡僚属的统称。官名,掌批判文牍,为节度使等官的属员。唐代韩愈《八月十五夜赠张功曹诗》:“判司卑官不堪说,未免捶楚尘埃间。”白居易《自吟拙什因有所怀诗》:“趁向江陵府,三年作判司
官名。掌东宫宿卫。西晋设,六品。南齐、北魏亦置,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六品上。东宫武官名。南齐置,见“太子虎贲督”。
任官制度。明朝定以监生往各衙署历事制度。往各部掌写本之事,或随同御史出巡。往各司写本者,户部十名,礼部十八名,兵部二十名,刑部十四名,工部八名,都察院十四名,大理寺、通政司各四名,随御史出巡者四十二名
官名。十六国后凉置。吕光龙飞(396—398)中,赵策曾任之,统兵。参见“护军”。
官名。明清道员之一。明景泰七年(1456)设,由广西按察司之分巡道兼管所属盐课司。其后山西、山东、浙江、福建、云南及延缓、固原等处,或由分巡道,兵备道兼管盐法,或由专设道员管理盐法。清朝沿设。凡不设盐
官名。唐朝诸军卫置。宋朝仅存空名,未尝除授。
官名。十六国前凉置。主军务,实际地位相当于尚书。韩璞任此职时,督五将军出兵援长安。参见“太府”。
官名。东魏置。孝静帝武定二年(544),以太保孙腾、司徒高隆之为之,分赴河北,青州等地,搜括不在国家户籍上的浮逃户,获逃户六十余万。见《魏书·孝静帝纪》,《北齐书·孙腾传》、《高隆之传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