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司马
麴氏高昌国吏部、祠部、库部、仓部、主客、礼部、民部、兵部司马的合称,是诸部的次官。分见各条。
麴氏高昌国吏部、祠部、库部、仓部、主客、礼部、民部、兵部司马的合称,是诸部的次官。分见各条。
辽时诸部酋长之称,亦称“莫弗贺”。
官署名。清朝刑部所属十八清吏司之一。简称江苏司。雍正十二年 (1734),分江南清吏司设。掌核江苏刑名,并兼理江南道御史、江宁将军、京口副都统、漕运总督、南河总督文移及察核、具奏各省减免与恩赦之案。设
东宫警卫机构。隋置,掌诸门禁。设率一人、副率二人,职拟朝廷左右监门将军。长史以下设官同内率府,而各有直长十人。唐沿置,掌东宫诸门警卫。凡财物、器用,人员出入,都有门籍,其法如左右监门卫。设率各一人,副
见“上计掾”。官名,汉置,为“上计掾史”的省称。详见《计吏》条。
即“常衮”。官名。辽置,即常衮,见该条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,属尚书省刑部。掌守护宫城殿位。设提举、同提举领司事,秩从六品、从七品,辖本把十五人。官署名,金朝置。掌守护宫城殿位。其官有提举,从六品;同提举,从七品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》。
官名。宋太宗太平兴国五年 (980),改端明殿学士置,掌侍从备顾问应对,有所献纳则请对或奏对。仁宗庆历七年 (1047),改为紫宸殿学士。
官署名。明清太医院所属机构,亦称“药库”。掌验收、管理各省解送及本院买办之药材。明设大使、副使各一人,掌库事,另有礼部委官一员稽察之。清沿置,初属礼部,顺治十六年(1659)改隶太医院。设管理药库委官
官名。南诏官,每百家置一人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出征时持掌旌旗作为军中仪仗。《魏书·韩茂传》: “太宗曾亲征丁零翟猛,茂为中军执幢。时有风,诸军旌旗皆偃仆,茂于马上持幢,初不倾倒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