光迎功曹
官名。北齐置,为郡、县属官,专掌迎接新任长官诸事,位高于同级功曹。
官名。北齐置,为郡、县属官,专掌迎接新任长官诸事,位高于同级功曹。
官署名。清初“内三院”之一。顺治二年(1645)将原设翰林院裁撤,翰林院官分别并入内三院,原内弘文院遂改称“内翰林弘文院”,长官称“内翰林弘文院大学士”。十五年,内三院改为内阁。十八年复旧制后仍称“内
官名。见“奉常寺”。
明清布政使别称。明清两朝布政使的别称,又称“藩司”、“方伯”,主管一省人事与财务。详见“布政使”条。
清代户部内部机构。掌管名省解缴户部饭食银两的收支。各省每年都有额定数量的饭食银解送户部,为户部官员养廉及饭食之用,并以其中一部分帮贴内阁、军机处、起居注馆、兵部、刑部等机构作饭食费用。设司员满、汉各二
官署名。明清六科之一。明洪武六年(1373)置,设给事中二人。初隶承敕监,后隶通政司。二十四年设都给事中一人,左、右给事中各一人,给事中八人。永乐 (1403—1424) 中六科自为一署。南京亦设。掌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典祀中大夫属官,佐典祀中大夫、小典祀下大夫掌本司事务。北周武帝建德二年 (573),省六府诸司中大夫,以下大夫为长官,遂成为典祀司次官。宣帝即位,六
①官名。周朝置。一指方伯,即一方诸侯之长。《礼记·王制》: “分天下以为左右,曰二伯。”《左传·哀公十三年》: “王合诸侯,则伯帅侯牧以见于王,伯合诸侯,则侯率子男以见于伯”。又指有司官吏。《大盂鼎铭
官署名。北魏置。中书省办公处所之一,设于宫禁之外,尚书、门下官员常议事于此,其后不见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又于中书增设外省,置右散骑常侍、右谏议大夫、右司谏、右正言、中书舍人、起居
官名。清朝太仆寺之属官。额设四人,正五品,于护军校内补授。协两翼总管综治马政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参见“马厂总管”。
官名。为清代八旗驻防将军之一,驻绥远城(在归化城东北五里,今属呼和浩特市)。乾隆二十八年(公元1763年)裁撤归化城都统,将其所掌土默特二旗之旗务划归绥远城将军。蒙古土默特部分为左右翼两旗,与民人散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