侨工事务局
官署名。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,北洋政府于民国六年(公元1917年)八月十四日对德、奥宣战,并着手召募和派遣大批华工赴欧,九月间成立侨工事务局,掌理侨工的召募和保护事项,设局长一人,委员六人,由国务总理在外交、内务、农商各部官员中选派。战争结束后本局裁撤。
官署名。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,北洋政府于民国六年(公元1917年)八月十四日对德、奥宣战,并着手召募和派遣大批华工赴欧,九月间成立侨工事务局,掌理侨工的召募和保护事项,设局长一人,委员六人,由国务总理在外交、内务、农商各部官员中选派。战争结束后本局裁撤。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上驷院之长官。掌总理御厩事务,以及厩属官员之选除赏罚事。雍正六年(1728)设。乾隆十四年(1749)额定二人,由侍卫补授一人,内务府司官补授一人。正三品。
清制,凡死刑,先由御史、大理寺官及刑部司官预审,称小三法司。然后由都御史、大理寺卿及刑部尚书、侍郎会审,称大三法司。
官名。西晋末凉州刺史张寔置。掌管凉州地区的羌族事务,张诜曾为之。见《晋书·张轨传》。
官名。金贞祐五年(公元1217年)设,为集贤院的副长官,秩从五品。
官名。元世祖中统三年(公元1262年)始置武卫, 至元元年 (公元1264年)改为侍卫亲军,分左右翼,八年(公元1271年)改设右、左、中三卫, 为京城侍卫军, 属枢密院。掌宿卫扈从,并兼屯田事务,国
即“直隶清吏司”。
谓除去头巾,换戴官帽。指初仕。亦作“释巾”。《后汉书·韦著传》:“诏书逼切,不得已,解巾之郡。”李贤注:“巾,幅巾也。既服官冕,故解幅巾。”《陈书·儒林·沈洙传》:“解巾梁湘东王国左常侍。”做官。摘掉
官名。南朝梁置,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六班; 普通六年(525)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九班。陈沿置,拟八品,比秩六百石。武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加官、散官性质的将军,秩第六班。
陆海空军官佐等级名。见“尉官”。
废而复立之皇后。《汉书·外戚传·孝成许皇后》:“(淳于长)曰:我能东宫,复立许后为左皇后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