侍正府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正二品。设于文宗至顺二年 (1331),掌内廷近侍之事,领四怯薛速古儿赤四百人、奉御二十四员及拱卫直都指挥使司。
官署名。元置,掌内廷近侍之事。其官有侍正(正二品)、同知、佥府、侍判、经历等。见《元史·百官四·侍正府》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正二品。设于文宗至顺二年 (1331),掌内廷近侍之事,领四怯薛速古儿赤四百人、奉御二十四员及拱卫直都指挥使司。
官署名。元置,掌内廷近侍之事。其官有侍正(正二品)、同知、佥府、侍判、经历等。见《元史·百官四·侍正府》。
宋朝乡役名。南宋临安府行保甲法,以一百家为一大保,设大甲头一人,负责治安。
见“提举譏察使”。
清朝吏目、巡检、典史之类佐杂官吏班次。详“班”条③。
官署名。宋卫尉寺所属有左右金吾街司各一,判街司官以诸卫将军以上官充任。掌徼巡街市,皇帝外出时肃清道路。南宋时转属兵部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秘书省属官。《李宪墓志》: “(李宪)年十有二,为秘书内小。”(赵万里《汉魏南北朝墓,集释》图版二九二)参见“内小”。
①诸侯卿大夫对天子自称。《礼记·典礼下》:“列国之大夫入天子之国曰某士,自称曰陪臣某。”郑玄注:“陪,重也。”孔颖达疏: “其君已为王臣,己今又为己臣之臣,故自称对王曰重臣。”南朝诸王公侯国官袭用。明
官名。太平天国朝上及军中职官。见“朝上典官”、“军中典官”。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掌刑罚,一为天朝典官,员额二人,官阶为职同指挥;一为军中典官,员额二人,官阶为职同监军。
见“都史”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所属有布宪中士二人,下士四人,掌宣布法令。北周依《周礼》之制置布宪中大夫,正五命,属秋官府。任此职者见《周书·薛善传·敬珍附传》:“子元约,位至布宪中大夫。”副职为布宪下大夫,正四命
参见“符玺郎”。官名,又称尚符玺郎中,东汉置。《后汉书·百官三·少府·符节令》:“尚符玺郎中四人。本注曰:旧二人在中,主玺及虎符、竹符之半者。”参看“符玺郎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