侍子
降服国的国君遣子入侍皇帝称侍子。《后汉书·光武帝纪》:“鄯善王、车师王等十六国皆遣子入侍奉献,愿请都护。帝以中国初定,未遑外事,乃还其侍子,厚加赏赐。”
降服国的国君遣子入侍皇帝称侍子。《后汉书·光武帝纪》:“鄯善王、车师王等十六国皆遣子入侍奉献,愿请都护。帝以中国初定,未遑外事,乃还其侍子,厚加赏赐。”
官署名。唐太宗贞观六年(632)改弓弩署置,隶军器监; 军器监罢,则隶少府监,玄宗天宝六载(747)定隶军器监。置令一员、丞一员,掌出纳矛矟、弓矢、排弩、刃镞、杂作及工匠,另有监作、典事等。
官署名。掌皇帝仪仗所用鼓吹乐队。设令、丞为长贰,西晋始置,隶太常。东晋初省太乐并入鼓吹,成帝咸和(326—334)中复分置。南朝宋、齐或设鼓吹监。梁、陈隶太常卿。北朝亦置,北齐隶太常寺,兼掌百戏。隋朝
官署名。清制,沿海地方的防守事务,由管辖该省区的将军、督抚责成各关道、守道、巡道分别管理,各道之下设厅,以管理防务。厅的主官为同知或通判。海防同知共十四人,其中直隶一人,奉天、山东、江苏、福建各二人,
官名。宋朝置,为宦官阶官,位在都知下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改制,定为正六品。哲宗元祐 (1086—1093) 中,改为从六品。南宋复为正六品。
官名。清至民国时期蒙古每旗设置,协助管旗章京、副章京管理民事,依旗之大小无固定员额,一般以五至六佐领以上设一人,由台吉中选补;如不得适当之人,则由佐领中选任之。
春秋战国时卑微者拜托求见尊上。《管子·立政》: “请谒任举之说胜,则绳墨不正。”《商君书·错法》: “故人君者先请谒而后功力,则爵行而兵弱矣。”
官署内部机构。北洋政府设置,设于平政院与肃政厅者,处内均分设记录、文牍、会计、庶务四科,设于总检察厅者处内分设文牍、统计、会计、庶务四科。各官署书记处均由书记官分理科务。
参见“功勋制度”。太平天国勋位名。见“勋位(1)”。
官名。又称提点大理寺。辽大理寺以他官主持者称提点,兴宗时,刘伸为三司副使,加谏议大夫,提点大理寺。
官名。北宋太宗太平兴国(976—983)中置,属东班诸司使。多不领本职,仅为武臣迁转阶官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,定为同六品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改正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