传胪
①科举制度中,在殿试后皇帝宣布登第进士名次的典礼称传胪。其制始于宋,进士在集英殿宣唱名次之日,皇帝至殿宣唱,由閤门承接,转传于阶下,卫士六七人皆齐声传名而高呼,故名。② 明朝称进士二、三甲第一名为传胪,清朝则专指二甲第一名。
(1)科举制度中殿试的唱名仪式。其制始于宋代,殿试结束后,连续两日举行唱名仪式,由应殿试的举人参加,知贡举官宣读皇帝诏命,呼唤举人姓名,按甲次授予本科及第或出身,军头司立于殿陛下以次传唱,故称传胪。(2)明代称二、三甲第一名进士为传胪,清代则专指二甲第一名为传胪。
①科举制度中,在殿试后皇帝宣布登第进士名次的典礼称传胪。其制始于宋,进士在集英殿宣唱名次之日,皇帝至殿宣唱,由閤门承接,转传于阶下,卫士六七人皆齐声传名而高呼,故名。② 明朝称进士二、三甲第一名为传胪,清朝则专指二甲第一名。
(1)科举制度中殿试的唱名仪式。其制始于宋代,殿试结束后,连续两日举行唱名仪式,由应殿试的举人参加,知贡举官宣读皇帝诏命,呼唤举人姓名,按甲次授予本科及第或出身,军头司立于殿陛下以次传唱,故称传胪。(2)明代称二、三甲第一名进士为传胪,清代则专指二甲第一名为传胪。
官署名。北齐门下省六局之一,掌驾前奏引行事,制请修补,东耕则进耒耜,设殿中监四员,隋朝因避讳,改名“殿内局”。官署名。北齐置,属门下省,掌驾前奏引行事,制请修补。东耕则进耒耜。设殿中监四人。隋改称殿内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一月八日公布的《划一现行地方警察官厅组织令》的规定,设于各省省会及商埠地方,承内务总长及省、道行政长官之命,管理警察行政事务。厅内分设总务、行政、司
吏名。清朝京吏之一。清制,京吏有三: 供事、经承、儒士。各部院衙门之办事人员,如堂吏、门吏、都吏、书吏、知印等统称经承。属内阁、翰林院、詹事府者可考取供事;属礼部者可转补儒士。详见“吏”。清代各部院役
官名。北魏置。主管甲仗的制造。《魏书·崔光传》: “正始(504—508)中,大修器械,(崔长文)为诸州造仗都使。”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十三年(208)刘备置,以诸葛亮为之,总管军政。后庞统亦受此职,位在亮下,建安末诸葛亮迁军师将军后,未再置。十六国大夏亦置。官名,东汉末年刘备置,掌参谋军事等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诸葛亮
官名,王莽置此五官,分掌五事之察谏。《汉书·王莽传》:“又置司恭、司徒、司明、司聪、司中大夫及诵诗工、彻膳宰,以司过。策曰:予闻上圣欲昭厥德,罔不慎修厥身,用绥于远,是用建尔司于五事。毋隐尤,毋将虚,
官名。南宋御营使司、宣抚司等机构属官,掌分管军务,或指挥诸军作战。其下有同提举一行事务,职掌略同。南宋军职。置于御营使司、宣抚使司等统兵机构,辅助长官理司内事务,甚至代管军务,指挥诸军作战。其地位略低
官名。殷朝置。武官。主征伐,戍卫,及田猎。《殷虚文字甲编》第一一六七片: “癸酉卜,争贞,令多射卫。”
见“宣镇侍卫府”。
官名。西域车师后王国置,员一人,佩汉印绶。见《汉书·西域传》。官名,西汉时西域车师后国置,为低级官吏,位在都尉下。《汉书·西域传·车师后国》:“击胡侯、左右将、左右都尉、道民君、译长各一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