会议政务处
官署名。清末中央政务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,改督办政务处设。次年併入内阁。掌审议变通政治章奏,研究奉旨交议事件,请旨裁夺。置政务大臣,无定额,由军机大臣、大学士兼充。参预政务大臣,各部尚书兼充。下设提调二人,帮提调六人,总办一人,帮总办二人,并文案、递事官等。宣统三年 (1911) 裁。
官署名。清末中央政务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,改督办政务处设。次年併入内阁。掌审议变通政治章奏,研究奉旨交议事件,请旨裁夺。置政务大臣,无定额,由军机大臣、大学士兼充。参预政务大臣,各部尚书兼充。下设提调二人,帮提调六人,总办一人,帮总办二人,并文案、递事官等。宣统三年 (1911) 裁。
给事中别称。洪迈《容斋四笔》卷一五《官称别名》: “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”,“给事郎为夕郎、夕拜”。夕拜,又称夕郎,在汉朝为黄门侍郎和给事黄门侍郎的别称,南朝陈为给事黄门侍郎的别称,唐朝为黄门郎和给事
官名。又作“葴尹”。春秋时楚国置。主诤谏。《左传·宣公四年》: “(令尹子文)其孙箴尹克黄使于齐”。杜预注: “箴尹,官名。”《吕氏春秋·勿躬》高诱注: “楚有箴尹之官,谏臣也。”官名。春秋时楚国有此
官名。①元明清朝廷修书的主持者。负责组织、裁定全书。元朝修宋、金、辽三史,以丞相脱脱为都总裁,又置总裁若干。其后凡官修篇幅较大之书,例以进呈领衔之大臣为总裁。明朝永乐(1403—1424)中纂修永乐大
明朝浙江、四川、山东、河南、陕西、山西、江西、广东、广西、福建、湖广、贵州、云南道提刑按察司的总称。各设按察使、副使、佥事等员,掌一省刑名按劾之事。洪武 (1368—1398)初,曾置北平道提刑按察司
官名。唐末至五代,节度使兼支度使,其下则置此官,以主钱粮等开支诸事。
1、县属吏的总称。县长官的属吏,分职任事,佐长官治县,这些属吏,总称为县佐。秦以前县佐吏有丞、尉、县司马、县司空等;秦汉时更加完备,有丞、尉、诸曹掾史等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县令、长,皆秦官,掌
官署名。汉朝监修楼船的工官。楼船为甲板上起有楼阁的大船,多用于作战。据《汉书·地理志》,庐江郡置此官。官名,汉置。1、掌监造楼船。楼船:在甲板上建有木楼的大战船。《汉书·地理志上·庐江郡》:“有楼船官
官名。十六国后燕置。《晋书·冯跋载记》: “及 (慕容) 熙僭号,(冯素弗) 为侍御郎,小帐下督。”
官名。即华林丞。
内命妇名。北宋仁宗乾兴元年(1022)始置,位在淑仪之上,正二品。内命妇名。宋置,为皇帝之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