仪制司员外郎
官名。即“仪制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官名。即“仪制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官名。① 《周礼》官名。春官之属。位次太卜。一说为周朝置。上士爵。《周礼·春官 · 卜师》:“卜师,掌开龟之四兆。一曰方兆,二曰功兆,三曰义兆,四曰弓兆。”郑玄注:“开,开出其占书也。经兆百二十体,言
官名。唐玄宗天宝十三载(754)所置献、昭、乾、定、桥五陵台次官,各一员,从七品下。参见“陵台令”。官名。唐置,为陵台令之贰,与令共掌守卫陵墓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三·诸陵台》。
官署名。明朝王军都督府之一。初分领在京留守中卫、神策卫、广洋卫、应天卫、和阳卫、牧马千户所。永乐 (1403—1424) 后改广洋卫隶南京中军都督府,增蕃牧千户所。并领在外直隶扬州卫、和州卫、高邮卫、
官署名。北齐置,属太子家令寺食官署,设丞。
官名。清末总检察厅长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设。一人,从三品,请简。职司大理院刑民案件检察事务,调度司法警察官吏,并监督以下各检察厅。官名。清末设置,为总检察厅的长官。见“总检察厅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,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八班,普通六年(525),列为十光将军之一。参见“十光将军”。武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加官、散官性质的将军,秩第八班。
官名。三国魏诸州郡置为属吏,八品或九品。官名,三国魏置,为州郡属吏,掌门防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三十二年(公元1943年)设置,属外交部,掌理关于中外使节之征询同意及递交国书,外国驻华使领馆之设置变更,人员到任离任,国际间勋章之收受颁给,接待外宾,签证护照等事项。以司长为
官名。见“三司勾院”。
参见“太子宫正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