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制术语。清制,凡汉官任外职,如离本籍过远不能迎养父母者,得请改为近省,以行省之毗连者为限,谓之告近。
官署名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中所置北京行在六部之一。参见“行在六部”。
官署名。西汉置,主外国及周边少数民族事务,设尚书为长官,隶尚书署。东汉分置南主客曹、北主客曹,隶尚书台。三国魏、西晋初复置,后罢。官署名,西汉置,其长官称客曹尚书,掌外国及周围少数民族事务。客曹尚书,
官名。清末沪宁、京汉、汴洛、正太、道清五铁路长官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设办理沪宁铁路大臣,嗣后复设办理京汉铁路大臣等职。一人,正二品。掌接办、清理原督办铁路大臣所掌事宜。三十三年裁,所辖事务由邮传
官名。清沿明锦衣卫之制,于銮仪卫设中所,以掌印冠军使一人为主官,下设旌节、幡幢二司,分掌麾、氅、幡、幢、帜、节、钺、仗马(仪仗所用马匹)之事。
官名。为承徽寺的主官,见“承徽寺”。
东宫武官名。北齐置左右卫坊,为东宫警卫机构,主官为左右卫坊率,各领骑官备身正副都督、骑官备身五职、骑官备身;内直备身正副都督、内直备身五职、内直备身;备身正副都督、备身五职;直閤、直前、直后;又有旅骑
官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置,员一人,掌户部左曹之事。南宋高宗绍兴四年(1134),令户部侍郎二员通治左、右曹,遂罢。
官署名。元设此官署,营屯田,修城皇。见《元史·兵志二·宿卫·武卫》。
妃嫔号。北齐置。《北齐书·后主纪》:“(武平五年(574)春正月乙丑,置左、右娥英各一人。” 比左、右丞相,位在左、右昭仪之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