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太平天国后期增设之朝上职官。天历庚申十年(1860)始设。位高于六部官,以天王最亲信者为之。职掌未详。官名。太平天国后期设置。最早见于辛酉十一年(公元1861年)四月《天王眼见天日主乾坤诏》,诏
官署名。金朝置,属太府监。掌收买宫中所用果实生料诸物。设使、副使主司事,秩从八品、正九品。海陵王天德二年(1150)改市买局。
官名。明清都察院所属福建道主官。掌道事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设,三至五人。后增至七人。洪熙元年(1425)南京都察院亦设三人。秩正七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。乾隆十四年(1749)定制,设掌
官名。战国秦置。负责王宫警卫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秦律杂抄》:“公车司马猎律。”官名,西汉时掌殿司马门,受天下奏事,并掌宫中巡逻和征召等事。东汉掌南阙门,受吏民章奏、四方贡献等。王莽时改称王路四门。参看
官名。北齐置。为州刺史属官,位在典签上。州吏名。北齐置于诸州,见《隋书·百官志中》。
官职制度。北魏时将官品令中未列的一些官职,如直阁、直后、直斋、武官队主、队副等比附官品令中有品级的官职,以确定其待遇,称为比视官,但犯法不得以官当刑。孝明帝熙平、神龟(516—520) 年间,胡太后从
官名。明永乐元年(1403)置。见“兵曹清吏司”。
县的等级之一。金置,为七等县的第四等,次于剧,为二万户以上人口的县。参见“剧”。
官署名。元朝地方统军机构,世祖至
官名。清朝职官之一种,即尚未实授之催长。所设机构,均有额定人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