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见“正字”。官名。隋始置,属司经局,炀帝时改为正书,唐初复为太子正字。后代沿置,至明清称司经局正字。参见“司经局”。
官名。清末资政院长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置。初为二人,由王公大臣内特简。宣统元年(1909)后仅一人。三年正式定为一人。掌总理全院事务,主持资政院会议,充任议长。官名。清末置,为资政院的长官。见
郡纲纪吏。东晋与南朝郡府均置功曹,如汉魏之制。而《八琼室金石补正》九《建宁太守爨宝子碑》独无功曹而有西曹,是西曹为功曹的异称。《宋书·百官志下》说:“郡官略如公府,无东西曹,有功曹史,主选举。”也说明
官署名。辽朝置,为南面京官。
官名。即太子右内率。
官名。清朝火器营之职官。总掌章奏文移事务。额设一人,正三品,以内火器营翼长兼充。
官名。清末学部专门司之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,掌司事。额设二人,正五品。
清朝皇后的女儿封固伦公主。其夫为固伦额驸,秩同固山贝子。详“额驸”。
即“座位榜”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一月八日公布的《划一现行地方警察官厅组织令》的规定,设于各省省会及商埠地方,承内务总长及省、道行政长官之命,管理警察行政事务。厅内分设总务、行政、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