京职事官
唐朝以三公、三师及六省、一台、九寺、三监、十四卫、东宫诸司、王府、公主邑司官及唐初天策上将府官员为京职事官。参见“京官”。
唐朝以三公、三师及六省、一台、九寺、三监、十四卫、东宫诸司、王府、公主邑司官及唐初天策上将府官员为京职事官。参见“京官”。
唐铨选之制,符合规定的选人报名后,府州对选人出具解送状文,称为解状或选状。解状送达尚书都省后,分别转给吏兵两部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冬官府司金中大夫冶工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东宫官名。东汉太子属官有中允,后不置。唐太宗贞观(627—649)初改太子中舍人置,高宗永徽三年(652) 改内允,旋复旧名。龙朔二年(662),改为左赞善大夫。咸亨元年 (670),复置。其后以二员
官名。金泰和四年(公元1204年)置熙春园,属上林署,以都监为主官,下设同监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是鲜卑语的音译。为皇帝身边侍从近臣,职掌不详。《元昭墓志》: “(昭)祖连,使持节、侍中、征西大将军,都督河西诸军事、内都坐大官、羽真、统乃突镇都大将,常山王。”还有内行羽真、内大羽真、
勋官名。北周武帝建德四年(575)改开府仪同三司置,位在上仪同大将军之上。主要授予有军勋的功臣及北齐降官,无具体职掌,九命。初任此职者加使持节、大都督、骠骑大将军、侍中,静帝大象元年(579)罢此制,
官署名。宋徽宗崇宁元年(1102)大晟府置,上隶太常寺,掌大乐教习乐舞、鼓吹、警场之事。
文官工作的纪律规定。北洋政府制定,依照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一月公布的《官吏服务令》规定,其内容如下:一、官吏应竭尽忠勤,按照法律规定以行使职务。二、属官对长官在监督范围之内所发布的命令,有服从的
清朝对军机大臣中地位最低者之称呼。清制,军机大臣入值,以地位为序排列,首领者手捧折盒章奏等件首行,余以次从之,将及乾清宫奏对处,则首领者行稍缓,最后之军机趋前将帘卷起,让诸军机以次行毕而后入。及奏对毕
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五德将军之一,武帝天监七年 (508) 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第十五班。陈改为五武将军之一,拟四品,比秩中二千石。武官名。南朝梁置, 见“智武将军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