京尹
京府尹之通称。南朝宋、齐、梁用以称丹阳尹,十六国北燕称昌黎尹。唐朝指东京、西京、北京等尹。宋朝用以称西京、南京、北京及开封府尹。明朝用以称顺天府、应天府尹。清指顺天府尹。
官名。首都所在地区的行政长官。汉张衡《西京赋》:“封畿干里。”参看“京兆尹”条。
京府尹之通称。南朝宋、齐、梁用以称丹阳尹,十六国北燕称昌黎尹。唐朝指东京、西京、北京等尹。宋朝用以称西京、南京、北京及开封府尹。明朝用以称顺天府、应天府尹。清指顺天府尹。
官名。首都所在地区的行政长官。汉张衡《西京赋》:“封畿干里。”参看“京兆尹”条。
官名。战国楚置。掌楚国王族昭、屈、景三姓的谱属,举荐贤良,参与决议国事,监察百官等。屈原曾任此职。官名,战国时楚国设此官,掌王族屈昭景三姓,序其谱属、率其贤良、以厉国士。《史记·屈原贾生列传》:“渔父
即“脱思麻路军民万户府”。
官名。见“校勘”。
官名。汉代有太子中盾,盾读如允。魏晋以后多称为中舍人。唐制于左春坊左庶子之下置中允,右春坊右庶子之下置中舍人。中允相当于朝廷的门下侍郎,中舍人相当于朝廷的中书侍郎。龙朔二年(公元662年)曾改中允为左
官名。东魏置。为皇帝亲近侍卫。见《魏书·孝静纪》。
官署名。元朝设于世祖至元九年1272),隶工部,秩从五品。置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元代工部所属机构。至元九年(公元1272年)置,秩从五品,以提举、副提举各一人主管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有掌囚下士十二人,掌拘囚罪犯。北周依《周礼》置掌囚中士,正二命;掌囚下士,正一命。属秋官府刑部中大夫。
官名。汉初少府所属有衡官长及丞,古代山林之官称为衡,衡官当是掌山林所出税收之官。武帝时设水衡都尉,分管了少府收入方面的大部分职权,衡官长丞也改属水衡都尉。
荐举名目。明洪武六年 (1373) 罢科举后,置为荐举名目之一。选德才兼备者,礼送京师授官。明初重视各地粮长。干练者称税户人材,亦可推授官职。
周朝称朝见天子的诸侯使臣。《周礼·地官·小司徒》: “小宾客,今野修道委积。”郑玄注:“小宾客,诸侯之使臣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