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院部
契丹部名。天赞元年(922)辽太祖以迭刺部强大难制,析为五院、六院两部。各设夷离堇统之,后更夷离堇为大王,因此五院部在朝又称北大王院。
契丹部名。天赞元年(922)辽太祖以迭刺部强大难制,析为五院、六院两部。各设夷离堇统之,后更夷离堇为大王,因此五院部在朝又称北大王院。
官名。元置,秩从四品,员额四人,为武备寺的佐官。
官名。南诏官,主客,由清平官、酋望、大军将兼。
官名。北周置。承御大夫属官,随承御大夫侍卫皇帝左右。正一命。见赵万里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四六六《豆卢寔墓志》。
见“都商税院”。
官名。清末陆军部之职官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。正三品。主掌承政厅秘书、典章两科事项。宣统二年 (1910) 撤。
选举制度。其称始见于汉,因由各地官吏荐举,故名。后俗称举人。专指科举制度中应贡举考试的各科士人。隋、唐时为进士科由官府特别是州、县、馆、监送往尚书省参加礼部或吏部考试者。宋朝举人登科即授官,应试不合格
官名。南宋为向金及蒙古求和、议和所派使臣。
官名,秦汉间有此官,分左右,掌指挥羽林军。《汉书·高惠高后文功臣表·宋子惠侯许瘛》:“以汉三年用赵右林将初击定诸侯,五百三十六户。”注:“师古曰:林将,将士林,犹言羽林之将也。”
官名。见“审官院”。
官署名。民国十七年十月置,为民国政府五院之一,是全国最高立法机关,掌理议、决法律、预算、大赦、宣战、媾和、条约及其他重要国际事项。设院长、副院长各一人,由国民政府委员担任;设立法委员四十九人至九十九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