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朝科举制度。即对新科进士再进行的一次殿廷考试,专为选庶吉士而设。始于雍正元年(1723)癸卯科。五年,经内阁会议后,成为定制。殿试后,集诸进士于保和殿再行考试,用论、诏、奏议、诗四题。由皇帝特派大臣
女官名。金设此官,掌御膳食,调和凉热等,正九品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·内命妇品》注。
官名。宋置,为太常礼院的副长官。见“太常礼院”。
见“抚谕使”。
耿直、敢于直言强谏的大臣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蒋济传》:“夫骨鲠之臣,人主之所仗也。”
官名。高句丽国置,见《后汉书·东夷列传》。官名,东汉时高句丽置。《后汉书·东夷传》:“其置官,有相加,对卢、沛者、古邹大加、主簿、优台、使者、帛衣先人。”
官名合称。唐朝十六卫大将军之副贰,每卫二人,从三品。宋朝为从四品,无定员,以宗室或武臣为之,皆空官无职掌; 南宋多不除授,孝宗隆兴(1163—1164)中复置,为武臣之馆阁职。
官名。清末外务部榷算司长官,光绪二十七年(1901)设。掌司事。正五品,奏补。
有关帝王陵墓的官员称陵寝官。清朝设三陵总理事务大臣,初由盛京将军兼任,光绪三十年改由东三省总督兼任;设承办事务衙门大臣,主事,委署主事,还有读祝官、赞礼郎、关防官等。东陵、西陵设官大体与三陵相同。各设
官署名。清末度支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综合全国岁入岁出款目,编列预算决算表式,汇纂各部各省财政统计,核定各项特别经费特别报销,核算赔还洋款诸事项。置郎中三人,员外郎四人,主事三人。